长孙无忌比李世民大五岁,看上去,却只有四十出头模样。面孔白白净净,双目炯炯有神,两道剑眉斜插入鬓,三缕黑髯油光水滑。以往的戎马生涯和二十多载的繁忙政务,几乎没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反而为他平添了几分儒雅和雍容。
看到如此一个温文尔雅的中年帅哥策马向自己靠近,万马军中都没进账过的尉迟敬德,却下意识地用手按住了腰间的横刀。直到身边的亲兵用咳嗽声提醒,才意识到自己表现得过于警惕,于是乎,笑着拱手,“赵国公找我有事?莫非高句丽兔崽子又皮痒了,还是龟兹那边又有哪个胡酋不安分?如果需要我披挂上阵,赵国公尽管吩咐,我虽然六十有五了,挽两石强弓,仍旧跟玩一般。”
“尉迟兄又开玩笑,边塞上的事情,自有小辈们出马,哪里敢劳动你这镇国之将?”长孙无忌在马背上敏捷地侧了下身体,然后笑着拱手还礼,“只是好久没在朝堂上见到你,颇为记挂。所以今天看到你的背影,特地追上来闲聊几句。还望没耽误了尉迟兄的正事。”
“正事儿?都这么晚了,我能有什么正事儿?”尉迟敬德摇了摇头,花白的胡须随风飞舞,“天冷,咱们边走边聊吧。或者,直接去我家。否则,俩国公往大街上一堵,别人连路都没法走。”
“尉迟兄不提,我还真没注意到。的确,咱们不该堵了别人的路。”长孙无忌快速用目光朝四周扫视,随即笑着承认错误,“走吧,去平康坊,那边有家新开的酒楼菜色不错。我来请尉迟兄小酌两杯。”
“平康坊?那地方,脂粉气太重,酒菜也太寡淡。”尉迟敬德闻听,果断摇头,“不如继续往西,跟我家只隔着两个坊子,有一家快活楼。他家做的葫芦头,乃是天下一绝。”
他虽然爵封国公,官拜大都督,然而却没有像这个时代大多数高官一样,住在靠近皇城的崇仁,辅政等高贵地段,而是为了宅院大,特地选了长安城西南的长寿坊居住。而位于长安城西市门口的快活楼,则刚好在他回家的路上,策马过去方便异常。
不过,对于长孙无忌这种儒雅饱学之士,这个建议就有些不太体谅人了。首先,崇仁坊位于长安城中轴线北侧略偏东一点点儿,紧挨着皇城,往西走,与回家的方向刚好相反。其次,堂堂中书令,还是长孙皇后的亲哥哥,监国太子的亲舅舅,这辈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谁还专程跑去吃十几文钱一份的牲口下水?
谁料,那长孙无忌的反应,却完全出乎尉迟敬德的预料,非但没有在脸上露出半点儿厌恶的表情,反而欣然抚掌,“快活楼,可是西市门口那家?早就听闻他家的下水和烈酒,乃是长安城内一绝,只是找不到人陪我一起去吃。没想到,尉迟兄跟我一样,也好这一口。走,一起去,今天咱们兄弟不醉不归!”
“赵国公也喜欢吃下水?”尉迟敬德先是微微一愣,旋即也笑着抚掌,“哈哈,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坯,才喜欢那个味道。那就一起去,不醉不归!”
一边说着话,一边拨转坐骑。长孙无忌笑了笑,策马徐徐跟上。俩国公带着一大堆侍卫,穿过小半个长安城,浩浩荡荡,直奔快活楼而去。
快活楼掌柜兼大厨胡子曰已经有小半年不在家,留下帮忙看摊子的是大伙计赵广。此人的厨艺远不如胡子曰,又不懂得“讲古”,因此,原本每天热热闹闹的酒楼,就渐渐变得门庭冷落。除了左右邻居,和胡子曰曾经的一些老兄弟偶尔还来捧捧场之外,其他时候,基本没机会翻桌。(注:翻桌,一桌客人吃完,来第二桌,称为翻桌。)
今日,眼看又到了下午未时,上下两层楼总计才坐了四个客人。大伙计赵广就有点儿心灰意冷,招呼几个小伙计去后厨熄了火,将当天煮好和收拾完了的下水,用笆斗吊进后院的水井里保鲜,然后就准备待客人走了之后关门落锁。
就在此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人喊马嘶。紧跟着,一身武将打扮的尉迟敬德与一身高官朝服的长孙无忌两个,就联袂走了进来。
“客官,请上——”大伙计赵广本能扯开嗓子高声欢迎,才喊一半儿,后半截话就卡在了嗓子眼儿里。
身为长安百姓,最大的长处就是见识广。即便不认识长孙无忌,也认得长孙无忌身上那袭紫红色的正一品朝服。(注:长孙无忌此时官职是检校中书令(三品),太师(正一品),国公(从一品)。)
更何况,陪着那一品高官旁边走进来的黑脸武将,乃是长安城内人尽皆知的杀星,鄂国公尉迟敬德。
再看酒楼里仅有的四位食客,果断掏出一把铜钱,数不数就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侧着身子从后门逃之夭夭。
“伙计,楼上找个干净靠窗位置,带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酒要最好的酒,菜拣拿手的上!”尉迟敬德,却没有打扰百姓的自觉,见大伙计喊了一半儿就愣在了原地,果断高声吩咐。
“哎,哎!”大伙计赵广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这才回过神儿,赶紧小跑着给尉迟敬德和长孙无忌二人领座。一路上,两条腿不停地拌蒜,亏得楼梯两旁的扶手足够结实,才避免了摔个头破血流。
而那尉迟敬德,还唯恐伙计们不够震惊,两脚才迈上二楼,又扯开嗓子补充,“楼下的桌子和胡凳收拾好,招呼给我们俩的侍卫,好酒好菜,也都给他们拣拿手的上。都愣着干什么,进来坐,别堵门口。这地方紧邻西市,你们站在那,会惊扰百姓。”
后半句,却是对自己和长孙无忌两人的侍卫吩咐的。众侍卫们闻听,不敢违背,齐齐唱了一声诺,分成两队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