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国泰的是直隶总督,那么当时任职直隶总督的是谁呢?
袁守侗是山东人,雍正元年出生,系山东首富袁紫兰的孙子,不仅家中富可敌国,而且还是官宦世家。为了方便家里人进京,同时也是造福一方,从焦桥到京师到路都是袁家修的。
袁紫兰有五个儿子,他的第四个儿子叫袁承绂,袁承绂的长子就是袁守侗,他乾隆九年中举,来年进京博取进士第时候名落岁山,家里人就按照中书舍人陈云庭那样,给他捐了个内阁中书,再充军机处章京积累履历。
后来他升迁吏部郎中,经过考选担当江西道监察御史,再外放为浙江盐驿道道员。
驿道指的是陆路,当人口大省的总督、巡抚绞尽脑汁如何在任职期间保证粮食供应的时候,诸如贵州等地则为盐的运输而伤透脑筋。毫无疑问水路运输粮食、盐这些重货要轻松得多,然而因为广州等地的海路用来运输粮食了,运盐只好使用陆路。
即便川盐从水路运输,也要经过水势湍急的乌江。这条河流历来被视为天险,汉代、三国都曾在这里演绎过金戈铁马的故事,因此川滇地区的陆路商道自古繁荣,是川盐入滇的重要通道。
浙江的盐政则存在私盐与官盐的问题,卢见曾曾为两淮盐运使,盐引不仅仅是商人缴纳税款后的证明,也是运销食盐的凭证,如果没有盐引就贩运食盐就是贩卖私盐,贩卖私盐是一项很重的罪。
通过陆路运输的盐引为“陆引”,通过水路运输的盐引为“水引”,清王朝加强对食盐运销的管理,推行“计口授食”制,按照各县人口多寡,以每人每天食盐五钱计算,确定各地行盐的总数,然后摊派给可以从事运贩盐的盐商。
随着平定三藩后,大量江西、湖南、广东、陕西移民涌入云贵,人口增加也意味着盐引增加,但相应的,那些人口流失的省份开盐引的数量就会减少。两淮盐引案的关键点就在这里,那些人口流出的省份并没有减少开盐引的数量,这些盐引开了却没有交税,只是一个通行凭证,陆上的驿站有工作人员,他们不只是安排官员的食宿,同时也有检查这些通行证的职责,自乾隆十一年开始到三十三年,总计二十余年,未缴纳税收合计1090万两。
而贵州等地因为人口增加,原本的陆路运输食盐已经不够了,原本川盐要沿着水路销往湖南、江西等地,随着湖南苗人起义,运输食盐的盐道成为了战场,驻防官兵为了军事行动,在营与营之间铺设了“营道”,而这些营道借用了古盐道。于是清庭将川盐的主销地改为贵州,并且整修赤水,方便运盐船进入贵州。原本由川盐供应的市场则被河南、浙江等地取代。
盐政从多个方面有油水可捞,但经过袁守侗的治理,浙江盐政各项工作大有起色,后来升广西按察使,再后来他父亲死了,守孝期间依旧在军机处当章京,除丧后进礼部,在军机大臣身边行走,兼职顺天府尹,四十一年迁户部尚书,四十二年调刑部,四十四年和高晋一起修大坝,治引河,四十五年升至直隶总督,但是四十六年十一月其母去世,他要回去守孝,在此期间的职务由东阁大学士署理,直到甘肃监粮舞弊案爆发。
遇到这种情况没人能安心在家里呆着,尤其国泰案发时是山东巡抚,而袁家刚好是山东的,袁家家大业大,树大招风,一旦牵连其中,或者“被人”牵连其中,他们就可能成为红楼梦里的薛家。
然而乾隆四十七年四月时担任直隶总督的是郑大进,此人也是以革除弊端而闻名的,有了他在直隶总督的任上,不论多么着急,尚在丁忧期间的袁守侗是不能自己把他赶走,换成自己坐上总督位置的。
乾隆下江南的时候曾经去过杭州的圣因寺瞻礼,寺内罗汉堂内供奉着贯休《十六应真像》,他按照梵文经书,调整了罗汉的译名和位次。
十六罗汉最早出自唐玄奘所译《法住记》:佛陀临涅槃之时,嘱十六罗汉,自延寿量,常住世间,游化说法,作众生福田。
故佛寺里常雕罗汉像,供养者众多,受此影响,10世纪中原、四川等地的画家已然流行创作“十六罗汉”题材,圣因寺内供奉的十六罗汉是五代时期高僧贯休所绘,不仅姿态超然入化,而且形骨奇特,乾隆帝对此作非常喜爱,命令随行内廷画师徐扬临摹。
袁守侗照着徐扬的画,制作了一套玉册,每块玉版均用上等和阗白玉雕刻,双面浅刻罗汉图并填金,图像一旁铭刻乾隆帝四行隶书诗文,用上等檀香木作木板,上刻海水江崖双龙戏珠纹,中间以蓝料填刻“御制十六罗汉赞”,背部雕刻云龙纹。玉抚之细腻温婉,香气宜人,很得乾隆喜爱。
国泰等人能想出用杂色银子代替官银糊弄钦差,很明显是收到了消息的。
李侍尧在处理甘肃捐监案时也遇到了想要销毁证据的户吏,官差赶到皋兰县的时候,那本可以作为关键证据的账本已经在火里烧了一半,幸好关键的地方没有被烧。
王廷赞确实没有参与王亶望的“分肥”,只是后来王亶望调走了,他成为甘肃布政使,他非但没有停止捐监冒赈,反而变本加厉,每个监生多收三两银子。
王廷赞其实颇有政绩,他在张掖当知县的时候建立贡院,又在废弃书院的基础上修建了甘泉书院,一时文教蔚然成风。
平定准葛尔的时候他随军协理军需,平凉闹盗匪的时候他曾率人趁夜出击。黄河携带的泥沙冲积成宁夏平原,地形平坦、适用农业,同时也由于淤沙严重,必须清淘,王廷赞从受命开始就尽心尽力。
如果他没有犯糊涂,那么他可能有远大前程。
如果功过相抵,他也可以在赔了“议罪银”后留着官职,继续“戴罪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