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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选择困难症(1 / 2)
小说作者:黑色贝斯   小说类别:现代都市   内容大小:496万字   

他变化无常、特立独行。

他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面貌,成为北美文化的一个符号。

他就是鲍勃-迪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家、艺术家,和文学家。

——马丁-斯科塞斯。

……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

在大学时期,由于童年受到家乡那座矿业小镇的影响,他开始组建乐队,并寻求演出的机会。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现在一样,到处都是号召民族平等的圣母。

很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就发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在几乎任何地方都会遭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于是,他改掉了这个有着鲜明犹太特征的名字,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鲍勃-迪伦。

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苏达一位叫做迪伦-托马斯的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纵观全球的历史,从未有过哪个人像鲍勃-迪伦这样不务正业,而且还什么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开始,鲍勃-迪伦只喜欢唱歌。

如果你对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市场有所了解,在鲍勃-迪伦的早期作品中,有着很清晰的痕迹证明,鲍勃-迪伦和其它任何一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样会受到前辈们的影响。

例如,一支名为【吉恩-文森特和蓝帽子(genevcentandthebecas)】的乐队,就深刻影响了鲍勃-迪伦早期的摇滚风格。

六十年代,鲍勃-迪伦在北美乐坛崭露头角的那段时期,穿着打扮方面也很明显地是在模仿披头士乐队。

而在鲍勃-迪伦的第一张专辑《鲍勃-迪伦(bob-dyn)》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谣歌手汉克-威廉斯,和出生于十九世纪的乡村音乐大师约翰-奈尔留下的痕迹。

有趣的是,尽管鲍勃-迪伦早在高中时期就组过摇滚乐队,并在当地进行演出。

但在签约了cbs唱片公司之后,头几年里,鲍勃-迪伦的“人设”是一个纯粹的民谣偶像。

木吉他、风琴、口琴,就是他的音乐的全部。

一直到披头士乐队所引领的英伦入侵风潮,几乎摧毁了北美的唱片业。

鲍勃-迪伦意识到,北美的乐坛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于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操起电吉他,用时髦的西装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服。

这种“背叛”的行为,让鲍勃-迪伦受到了来自歌迷的抵制,并为他取了一个“犹大”的绰号。

当时民谣界的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在鲍勃-迪伦的演唱会上,用斧头砍断了扩音器的电缆,强制中断了这场“离经叛道”的演出。

然而,无论外界的看法是什么,鲍勃-迪伦永远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于,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鲍勃-迪伦不再满足于唱歌、练团,开始尝试更多的可能。

演电影,写诗集,出版小说。

如果说仅仅只是玩票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堪称全能的鬼才,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诺贝尔文学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奖、普利策奖(新闻类奖项)、法国艺术勋章奖、金球奖、奥斯卡……

至于在鲍勃-迪伦的“本职工作”上,单单只是入选格莱美名人堂的次数,就高达六次,其它的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不去计算音乐之外的作品,鲍勃-迪伦一生,一共发行了三十多张专辑(不算live专),超过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乡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属于“民谣摇滚”范畴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数百首之多。

想要从这么多作品中挑选出具有足够代表性的经典,组成一张专辑,还要考虑歌曲之间风格和主题融合的问题。

单单只是这一项选歌的工作,就让罗杰感到一阵绝望。

《敲开天堂之门(knock“onheaven“sdoor)》是必选,这首歌本就是这张专辑的核心。

除此之外,如《像一颗滚石《likearollgstone》、《忧郁纠缠(tangledube)》这两首歌,可以说是鲍勃-迪伦所有摇滚作品中最为经典的两首,也是必须要有的。

但三首歌显然不足以支撑起一张完整的专辑,其它作品的质量又没有明显的差距。

要如何抉择,确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罗杰最近被安妮传染了选择困难症,就更加难以做出决定。

“d,这活没法干了!罢工!”

罗杰愤愤地将鼠标一摔,冲着门外大叫道:“蒂娜,给安妮和瑞克打电话,约他们晚上来吃火锅!”

无论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工作本身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唯有火锅,可以让人暂时从这痛苦的深渊中爬出来。

当然,还有很多比火锅的效果更好的东西。

但最近风头太严,罗杰连想都不敢想一下。

…………

安妮约了不知道几个女孩一起去比佛利山庄购物,没有来赴约。

晚餐只有罗杰和胖子两人。

“今天没人跟你抢了。”

罗杰调侃道:“没有安妮欺负你,你终于可以吃饱饭了。”

“说得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怕她一样。”

胖子撇撇嘴,夹起一片鲜嫩的羊肉,在滚水里过了几秒钟便捞起来,肉上还带着血丝,胖子却吃得津津有味:“你说这玩意是谁发明的?简直是天才!”

“我哪知道这个?”

罗杰撇撇嘴,同样夹起羊肉放进锅里涮着,不过却多涮了一会,一直到全部熟透了才捞起来,一边蘸着麻酱,一边说道:“谁会在乎自己吃的东西有什么历史啊?你吃个汉堡,还会去研究汉堡的发明人是谁吗?”

“这个我还真知道。”

安妮不在,胖子似乎一下就放飞了自我,立刻进入杠精模式:“汉堡是威斯康星州,一个叫【汉堡-纳格林】的人在大概120年前发明的。不过他只是在传统的德国汉堡基础上,改良出了现代的美式汉堡。如果追溯到古代,你可以在鞑靼人的遗迹中找到它的原型。”

罗杰:“……”

这话我该怎么接?

写个“服”字,还是怼回去?

在线等,挺急的!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该如何反击,罗杰埋头默默吃肉,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

胖子似乎只是单纯地给罗杰科普一下汉堡的来历,并没有别的意思。

见罗杰没有反应,胖子也不在意。

吃了片刻,胖子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说,迪斯马森为什么要杀死提拉忒弥斯?他们不是情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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