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纽约最不缺的就是购物中心,刘信直奔纽约上东区,那儿的bloomingdale's是游人如织的高档购物中心。给两人打了个电话,约好了到点刘信去找她们,然后一起吃午饭。
这之后,刘信就非常惬意地逛了起来。这样的高级购物中心,放在一年半之前,他是想都不敢想的。仅仅一年半过去,当初的穷学生,现在已经拥有了匹敌bloomingdale's十分之一市值的资产,发展速度实在是惊人之至!
不过很遗憾,也不知道是不是见的东西多,眼光变刁钻了。刘信楼上楼下逛了一圈,也没有相中什么东西。空空手出门,他甚至感受到了,来自于其他某些顾客的嘲笑的目光,中间夹杂几句晦涩的英语,刘信听不懂,但他反正知道那不是什么好话。
他是不会跟这帮人一般见识的,自顾自己离开。
“thief!thief……”
就在他路过购物中心外,一大一小两个布偶人的时候,布偶人忽然摔到,发出了大声的喊叫。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汇聚到刘信身上,毕竟在一群外国人中间,黑头发黄皮肤是那么的扎眼。
以刘信的英语知识,也知道这是在喊抓贼。
“no,there,there……”其中一个布偶人费劲地摘掉了头套,露出花白的头发,以及一颗苍老的脑袋,使劲指了指远方,帮刘信摆脱了怀疑。
大伙儿的目光,往远方看去。见到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子,怀里夹着什么东西,正在死命地跑。眼看着已经距离购物中心好几百米开外。
本来义愤填膺的众人,一下子熄了火。
一来那个男子跑出去太远,现在追也追不上。二来自己是来购物的,是体面人,动嘴皮子喊喊就是,没有必要费那么大力气追小偷。看那个老头的样子,七老八十了还出来干苦活,想来就是那种上顿不接下顿的穷鬼,就算帮他追到小偷,也拿不到好处,实在是没有动力。
这般想着,很多人仿佛忘记了有小偷这件事一样,恢复了之前的状态,开始有序地进出购物中心。只有少数几个热心人,拿出手机打电话叫警察。
“你们丢的东西,很贵重吗?”刘信问花白头发老头,好歹是优秀大学毕业生,简单的英语会话他还是没问题的。
虽然他不在意一群闲人的怀疑,但老头在关键时候站出来为他说话,还是让他很有好感的。现在一个帮忙的都没有,小偷都跑到1000米开外了……现在就想要追到,除非刘信出手。
“非常非常贵重的东西。”老头喘着气答道。
“好,那你等着,我帮你去追回来。”刘信说完,直接窜入了人群中。
老头只是眨了个眼而已,一眨眼发现身前人不见了,整个人陷入了震惊的呆滞中。
纽约繁华的大街上人流不息,压根儿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人群中以肉眼根本看不清的速度,飞快地穿过。
只有少部分人感觉身边一凉,用手摸摸脸,没有感到明显降温,自嘲地以为自己眼花,继续往前走。
1000米的距离,对于全力施展左脚底鱼化身的刘信来说,只不过是几秒钟而已。
偷了东西的那个黑夹克混在人群中,身后没感到有人追,自以为安全,于是慢慢放松了脚步,喘了两口气。
“怎么,跑不动了?”刘信的身影,像是幽灵一样,出现在黑夹克的面前。犹如天神下凡,又如杀星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