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角度来看,德国集团控股公司不但赚了几十亿欧元,还让同为德国企业的h&k公司发展壮大。
因为已经榨干了fn公司的油水,所以德国集团控股公司没有开出天价。
买下其他大股东手里的股份是最重要的一步,却不是全部。
按照瓦伦区政府之前提出的要求,在完成公司股权重组的同时,做为新东家的d&f公司得跟瓦伦区政府签署一份限制协议,以合同义务的方式保证在未来五年之内,fn公司总部的裁员比例不得超过10%,并且维持原有基本薪酬标准,而瓦伦区政府承诺在这五年之内给予fn公司税收优惠。
与之对应的,瓦伦区政府将协助新东家解决并购带来的麻烦。
其实,主要就是获得比利时政府批准。
瓦伦区政府答应替新东家去说服政府,与其提出的一个要求有关,即必须保持fn公司的独立性。
简单的说,在完成了股份收购之后,不管是bae系统公司,还是d&f公司,都不得吞并fn公司,得让fn公司独立经营,收购获得的只是fn公司的股份,以及与此相关的经营收益。
这个要求极为苛刻,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
谈到最后,瓦伦区政府的代表明确表示,如果不肯答应这个条件,瓦伦区政府就不会出售fn公司的股份。
说白了,这已经不是卖与不卖的问题。
在谈判眼看就要破裂的时候,高峻不得不妥协,答应了瓦伦区政府的要求,也让瓦伦区政府做出了担保。
这就是,只有在比利时政府批准了股份转让合同之后,d&f公司才会向其他大股东支付购买股份的资金。
至于银行那边,就只能瓦伦区政府自己去想办法。
当然,关键不是银行。
只要签署出售股份的协议,瓦伦区政府就能设法获得一笔信用贷款,至少是通过信用担保来延迟还款日期。
关键其实是风险,即瓦伦区政府承担了所有风险。
如果比利时政府否决了股份转让合同,那么瓦伦区政府就将承担所有损失,其他几个大股东不受牵连。
其实,这是对瓦伦区政府的约束,也是给比利时当局的压力。
理论上,如果股份转让合同遭到政府否决,瓦伦区政府将遭受上亿欧元的损失,还要遭到司法起诉。
到此,合同才算基本谈妥。
其实,d&f公司购买的是fn公司的总部,准确的说是fn集团公司,并不包括众多独资子公司。
比如,fn美国公司就是一家独资子公司。
看上去,有点吃亏,不过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把所有独资子公司算上,价格至少要翻一倍,而且需要去美国等众多子公司的注册国家走一遍程序。
要想尽快拿下fn公司,也就只能舍弃一部分。8)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