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第二点,就是根据远赴日本传教的6道一传回来的行记所载,这白河法皇如今年事已高,据说已经七十五、六岁的年纪,并且健康状况极差,便是去到京都传教的6道一都曾因为是大宋远道而来的道人,被白河诏去皇居为他诊治过。
因此,根据两年前6道一回来的行记所载,这白河看起来不可能活得过给日本朝廷:“请特蒙,天裁,给官符于本府,随大宋国商客归乡,巡礼五台山并诸圣迹等状。”
诚寻希望能获得政府批准入宋,但未能如愿,无奈只好“私附商客孙忠商船,偷以渡海”。另一位日僧人戒觉,也因“渡海制”禁令无法正常入宋,后改由乘坐宋商刘坤父子的商船偷渡。
日本对违反“渡海制”的惩罚非常严厉,据日本史料记载:如私自渡海“可徒三年宣同下了”。
第二禁“禁购令”:每当唐船靠岸,王公大臣常不经政府定价就争先抢购唐货,“太政官符,应禁遏诸使越关私买唐物事”。因此日本政府颁布了这条禁令,“律曰,官司未交易之前,私共番人交易者,准盗论,罪止从三年”。
第三禁“定年纪”:是日本为限制同一位商人或商船过于频繁地来日所颁布的禁令。其内容史料上虽已残缺,但仍能透过些许案例一窥究竟。宋熙宁二年(1o69年),日本朝廷接到太宰府权帅禀报:“件商客参来者,延喜之比被定年纪之后,或守彼年纪被从回却。”瑏瑠其意为,宋商来日应参照延喜年间制定的“定年纪”,对违背“定年纪”的要立刻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