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社会,第一条就是不能有特殊的存在。
绝对不能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比如,有人在路上合法合规好好开着车,旁边一辆骑自行车的自己摔倒了,被车给撞伤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可能有一些执法人员,就会判定车辆负责。
因为这是惯例嘛。
只要车撞人,车就有责任。
我不管前因后果,更不管合理不合理,我就这样去执行。
既然你开车条件也差不到哪里去,总不至于因为受委屈去闹吧?
其实这些都是设计好的,用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可这样下去,还有没有公正可言?
人们还能不能真心信仰和拥护法律?
在这种咄咄怪事此起彼伏下,恐怕很难。
只有法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边界清晰,公平正义,人们才能安心守法。
“梁市长这篇文章太好了,有深度,有格局!”
“这篇文章深入剖析了当前社会的痛点,可谓入木三分!”
“实事求是,踏踏实实,有这样的领导,让人放心,未来一定非常光明!”
梁江涛的声望又一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