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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最后,梁江涛总结了这次审判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写了一篇重磅文章,刊发在人民日报,题为法律的正义性何在?关于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辨析。
这篇文章,深入剖析探讨了当前审判中存在的,重社会效果、轻法律效果的问题,乃至于在社会治理中普遍存在的息事宁人现象,堪称鞭辟入里、发人深省。
“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的前提,没有法律效果,不可能有社会效果,更不可能有政治效果!”
“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法律是神圣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无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都必须严格依法!”
“一次司法不公正胜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污染的是水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是具体的,是跟生活密不可分的,不是高高在上、形而上学的,如果执法、司法满足不了人民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感,那法律如何服人?很容易让政府陷入塔西佗式陷阱!”
“不只是法律审判,为了维稳,一些机关倾向于给予闹事者额外的利益,谁闹谁有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在社会上搅风搅雨!这会造成什么?那就是真正的公平没人维护!真心守法守规矩的人吃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一定要更全面地认识。不只是说,官员、商人等掌握社会资源和话语权的人,要和普通老百姓一样,遵规守纪,而且要有更高的要求。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弱势群体也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违反了法律,依然要受到处罚!只有法律面前真正人人平等,才能人人敬畏法律,人人遵守法律!这是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道的必然要求!”
梁江涛的文章很接地气,深入剖析了现在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而且站位高远。
他不像那些为官者一样,老是捡好听的说,偏颇地站在所谓弱势群体那一边,因为那样最能彰显政治正确,也能彰显宗旨意识,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掩盖问题,让问题积累得越来越严重。
真正的公平,必须要一碗水端平。
社会既得利益者有问题,就要批评既得利益者,少数弱势群体有问题,那也要批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