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礼拜后,市委再次发布了一个内部通知,上面写着,元少军违反了党内纪律条例,经市委研究,决定给予元少军党内警告处分。
这份警告处分的通报写的极为含糊,一般的通报都会把犯了什么事写清楚,但是对元少军的通报并未写他犯了什么事,只是说触犯了纪律条例,甚至都没说明触犯了哪一条。
党内警告处分,对于基层干部来说算不上多么严重的处分,但是对于元少军这个级别和这个年纪的领导来说,背上了这个处分,几乎可以宣布元少军没有再往上升的可能性了。
这个处分通报一出来,所有人都猜到了元少军肯定是参与了秦楚被举报的事,但是却没有人敢议论,也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
知道详情的当事人元少军不可能会对外说,而另外一个当事人秦楚也没对任何人议论过这个事。
对于元少军受到这个处分秦楚并不觉得意外,因为这早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虽然不意外,但是秦楚还是有些不甘心,他希望的是元少军从县委书记的位置上离开,但是结果并没有如他所愿。
出现这个结果,只说明了一点,杨长林替元少军把一切都扛了下来,并未供出元少军。
虽然杨长林没有直接供出元少军,但是上面还是给予了元少军党内警告处分,这就说明上面对元少军是举报秦楚的幕后指使者深信不疑,也表明了上面对元少军这种扰乱正常举报监督系统以及利用低劣手段打击报复同僚的做法很不满。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条件下也对元少军给出了一个党内警告处分,这就说明了上面对这个事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