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张红玉记不得了,只记得爹说的,胖子摸起来软乎乎的,舒服。
原来男人喜欢女人胖啊!
胖好啊!胖人有口福,可以一天到晚吃个不停。
既能享口福,又能讨男人欢心,这么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为了以后嫁得好,为了自己的相公离不开自己,其实主要是因为嘴巴馋,她不遗余力地贪吃贪喝,终于把自己养成了个大胖子,就等着男人来喜欢了!
可自己变成了大胖子,立维哥却说不喜欢,见了胖子恶心,真是气死她了!
哼,让他尝尝味道吧!看看他摸过之后还会不会说不喜欢!
所谓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张红玉越想胆子越大,她嘴里说着话,眼睛却紧紧地盯着李立维,见他一下子红了脸,连耳根都红透了,心里有了底。
看吧,立维哥这只小稚鸡,就是个假正经!
刚才说得道貌岸然的,还骂她不自爱,这时让他来摸摸自己,就兴奋得红了脸,明显是在蠢蠢欲动!
果然,男人就像偷吃的猫,闻不得一点腥味!
立维哥这种人,她算是看透了,表面上一本正经,傲娇得很,其实心口不一。他说的话倒过来听就对了。
明明心里很想摸,但又假正经!
看吧,明明兴奋得脸都红了,却故意板着脸,眼睛假模假样地偏过去不看她,像多看她一眼能脏瞎了眼睛似的。
看样子,让他主动来摸怕是不可能。
喜欢一个人就得处处为他考虑,立维哥想摸,自己就主动地圆了他这个梦想吧。
反正以后就是两口子了,迟早都是给他摸,早一点晚一点有什么关系?
早摸早舒服,早摸早享受!
张红玉历来是敢想敢干的,主动追求自己的幸福,绝不拖泥带水。
为了能让心爱的立维哥动心,她决定放大招。
她历来善解人意,这次决定先善解己衣。
她抬起右手,迅速解开领口的两颗衣扣,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胸脯,连深深的沟壑都露出来了,可惜她忙着来抓李立维,衣服没有完全解开,重要部位依旧遮得比较严实。
别看她胖,这时候动作可真快。
衣服还没解完,她趁李立维还没有反应过来,迅速扑向他,抓起他一只手,往自己胸前按去,用自己认为的魅力无边的柔和嗓音道:“立维哥,摸吧!看看,摸起来是不是很软很舒服?胖人摸起来就是舒服,想摸就多摸一下。你想不想睡,去山上找个没人的地方给你睡。走吧!”
李立维一个小汉子,力气比张红玉大,本来张红玉是不可能一下子抓起他的手,按在自己胸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