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五章 合法的霸王条约(1 / 2)

武侠开端 刘少冲 1961 字 2017-09-07

作为一个圈里极为知名,甚至上了春晚的漫画作者,夏达在漫画圈里的知名度无疑是顶尖的那种,夏天岛也一直把她当成招牌,每当旗下有新作者、甚至是其他大神作者疑惑签约合同的内容时,夏天岛就能理直气壮地回复“夏达都是签这样的约,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知名度高、娃娃脸、气质娴静,夏达无疑符合许多人心里的漫画偶像,就像漫画文作者维权更难,签订的合约简直就是卖身契,但人微言轻,不签不行!

……

这样说有些空,随便举两个关于合约的例子吧!

比如说,夏天岛与某些公司签合约时,夏天岛工作室还让夏达签一份补充协约:如果我方违约,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

何其可笑!

所有的版权都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操作都由夏天岛控制,作者没有一点对自己作者的拥有权、控制权,这样的情况下,夏天岛违约,反而要让作者赔偿数千万?!

如此牛b的合约,是哪个牛人想出来的?!

再比如说,在夏天岛《作者确认函》里的第2项规定里,作者除了拥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这两个权利以外,“其他全部著作权都归夏天岛”!

在这个合约里,很“通情达理”地详细解释了一下:“且该作品的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和分发许可权等,均属于夏天岛,夏天岛有权利自行处理该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

而在第3项规定里,就更让人说不出话了:“作者确认第三方作品进行的任何合作、商业活动过程站只要向作者支付“千字多少钱”的稿费,那这作品的全部版权,就都归属于网站,类似于网站在一堆假古董里淘真货,是双方自愿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