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大兴安岭林区的一个小山村,我妈有鄂伦春人的血统,我能活下来,实属侥幸。
那是一个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年代,一家一个孩儿,谁也不能超生,要是不小心怀了想生,那就得扒房牵牛,就差一命换一命了。
生过一个孩儿的孕龄妇女必须得上避孕环。
什么?
不想上环?
那妇联主任天天去家里,朝九晚五,风雨无阻,除非家里的老爷们挥刀自宫,断了性生活的念头。
即使这样,妇联主任也要瞪眼睛盯着,生怕小媳妇出去搞破鞋。
要是想再生一个怎么办?
那就躲呗,只要不被发现,生出来交罚款就行了。
九十年代初,农民年收入不过千元,罚款八千一万,绝对是一个要命的天价。
我们村有个大姐,就是想生两个孩子,东躲西藏九个月,后来还是被人抓到了,直接送乡卫生所做引产,听说孩子都四五斤了。
年龄小的可能不信,可以自己上网搜一下2012年6月的强制引产案,陕西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的事件。
这件事刚刚过去十年,呵呵,才十年。
要不是怕审核过不了,我非得给来上一段含妈量不低于95%的小作文。
我算是幸运的,我妈可以随便生,不是有特权,而是因为我妈是精神病,不知道从哪来的,一个人疯疯癫癫走三道岭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