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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70知青不想当巨星35(1 / 2)
小说作者:只是听书人   小说类别:现代都市   内容大小:243万字   

第二天蒋成功仍旧带着整个知青院的人在那处理野猪。

这野猪可比家猪难处理多了,别的不说就那身上的毛就够麻烦的。

也不知道蒋成功是从哪里弄了点柏油过来,正在利用柏油拔猪毛呢。

看到江澈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还惊讶了一下。

“江澈你什么时候回来了,昨天都没看到你人。”他一边干活,一边打招呼道。

知青院的前院有大门,在那里做什么要是有人路过,一眼就能看到。

所以他们现在就在后院两排房子中间的位置,除非是穿过前院绕过来,或者扒墙头,不然根本看不到他们在做什么。

“我昨天晚上回来的,那时候太晚了,你们都睡下了。”江澈说着又看了一眼那已经处理了大半的野猪:“你们这速度挺快的,我还以为要几天才能处理完呢。”

野猪已经被开膛破肚了,猪头、猪蹄都被剁了下来。

连身子上的毛都清理掉了大半,剩下的一些蒋成功正带着几人忙活呢。

“也是运气好,弄到了点柏油,不然可有的忙。”蒋成功笑道。

“有什么要我做的吗?”江澈问道。

大家都在忙活,就他一个没事情做,总觉得有些别扭。

“不用,就这点了我们几个一上午就能弄完。”不等郑成功说话,孙建兵就摆手道。

先不说干净不干净的问题。

经过昨天,他们现在处理起猪毛来已经非常熟练了,没必要再换个手生的上来。

见他们都拒绝,江澈也没有再去坚持。

虽说这些人是帮他处理野猪,可他是给了报酬的,而且报酬不低,可以心安理得的偷懒。

说是这么说,可中午的时候江澈还是给他们做一个‘杀猪菜’作为感谢。

只是没有内脏以及猪血什么的,江澈的这个杀猪菜说白了就是猪肉白菜炖粉条,简单但分量十足。

这本就北方的一道美食,更别说还是江澈亲手做的。

野猪的猪肉是有些柴,而且有味道远比不上家猪,可淬灵能够解决这些缺点。

再加上江澈的高超手艺,结果自然是不必说了。

一群人吃的是满嘴流油,下午就把洗好切好的的整头猪都送了过来。

江澈自然是大方的,说是给他们一个后腿,可还附带了一大块猪屁股,分量远超众人预期。

蒋成功他们本来想要拒绝的,但都被堵了回去。

但心里却仍旧把这事记了下来。

下午的时候,江澈就去了一趟镇上的供销社,买了好多盐以及各色调料回来。

趁着现在太阳不错,他把要寄回家的野猪肉都先腌制了起来。

他着手熏腊肉用的可是其他世界的方子,只不过其中的香料用了一些这个世界的替代品罢了。

先将肉切成长条,用盐以及配置好的香料粉一同揉搓,等到入味后腌制一晚上。

第二天用小火点燃松枝慢慢的熏。

熏干后,哪怕放上几年都不会坏。

做的时候是费点事,但成品味道特别好。

江澈做米饭的时候切了一块熏腊肉,等盛米汤的时候,把这些腊肉放进去和饭一起煮。

米饭熟透后,已经吸满了熏腊肉的香味,而干硬的腊肉此时也变的柔软有嚼劲。

光是就着这腊肉,杜景言他们就能吃三大碗饭。

还好因为天还没有下雪,鲜肉不能放太久,就只留下了一点,剩下的野猪全部都被做成了熏腊肉,现在他家厨房的架子都快堆满了。

要是做的少一点,就看杜景言他们那架势,还真不一定能够吃到过年。

“江澈,你这熏腊肉味道真的是没的说,回头我跟你买几块寄回家去。”放下碗,王远揉了揉吃撑了的肚子道。

“给我也留几块。”林涉连忙举手。

“还有我。”杜景言也跟着道。

“行,你们自己去架子上拿就是了。”江澈直接应道。

至于价格,他压根就没提。

反正以他们三个的人品,肯定不会让他吃亏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几天后,江澈的冻疮膏刚弄出来,杜景言他们三个就推着自行车走了进来。

自行车后座都绑着一个大包裹。

“江澈你的狼皮袄子做出来了,快来看看。”一看到江澈,王远就高声道。

“这么快?”江澈意外道。

狼皮鞣制也是需要时间的,更别说还要做成衣服了。

这前后也就不过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居然都做出来了?

他本来还想着,只要年前能弄出来就行呢。

“你的那些狼皮肯定没办法这么快出来,不过我们跟人换了几张鞣制好的狼皮,请了好了几个人帮忙赶制,这才会这么快的。”林涉解释道。

“有两张毛皮的成色可能没有你的那些好,时间太紧了,只能找到这些。”杜景言也跟着道。

“没事,我还以为要等到过年呢,现在就出来我可以早点给家里寄过去,天冷的时候正好可以穿。”江澈不在意的道。

都是狼皮袄子,有他们三个把关,就算差一些也不会差太多。

很快,几个大包裹就被送到了江澈的房间里。

他在炕上开始翻看起来。

怎么说呢,这些狼皮袄子是真的大。

江澈自认为给子不算多矮,可这袄子船上仍旧过了膝盖。

大部分的袄子都是这样的,这敞开了几乎都可以当被子盖了。

撇开外观不谈,暖和那肯定是真的暖和,冬天下大雪的时候,还能挡风挡雪,是个好东西。

江澈还在其中看到一件明显的女士的袄子。

这袄子比其他袄子单薄一些,也短了不少,长度只能算中等。

这袄子是立领的,领口和袖口都有一圈白毛,摸着就柔软得很,袄子的颜色本就是那种鲜艳的红色配上白绒绒的镶边,看着格外的好看。

如果不是看到袄子的内衬的确是狼皮的,他几乎都要怀疑这是不是在那个百货大楼买的了。

江澈毫不怀疑,这一件袄子的做工费,绝对比其他所有的加一起都要高。

第二天江澈就把所有东西都寄了出去,还附带了一封信。

这年头虽然能打电话,可电话费贵得很,实在是不划算,不如寄信来的实惠,虽然慢了点可想写多少写多少。

不过东西寄出去后,江澈还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毕竟这几包东西的价值可不低,丢了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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