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静下心来,发现王大春的长相,简直帅到惊为天人。
和他相比,自己以前相处的那些,全部都是最普通的凡夫俗子。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放弃前面二十年遇到的所有帅哥,就等王大春一个。
王大春摸了摸身上,发现没有带银针,便朝着窗外喊道:“鹰王,去我家帮我拿一盒银针上来!”
随后,王大春给王小雪发了一条短信,让她将银针拿给鹰王带来。
回头时,发现任雪洋像是犯花痴一样看着自己。
那一双眼眸亮得像是两颗星星。
王大春下意识的说道:“别这么看着我,我对你肯定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任雪洋娇躯一颤,感觉内心无比失落。
虽然只是一点点想法,但被王大春直接戳穿后,感觉有些无地自容。
自己自信了一辈子的颜值和身段,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光芒。
“你,是觉得我脏吗?”
王大春瞥了任雪洋一眼,一个字都没有说。
只是那略微有些嫌弃的眼神中,说出了他的答案。
任雪洋嘴唇抖动了几下,感觉心脏一阵绞痛,像是有人拿着电钻,在心窝里咕噜噜的转动。
“不管你信不信,其实,我经验还蛮少的。”
王大春微微点头,“我信,就好像很多女孩,她抽烟喝酒有纹身,还把纹身纹在胸口或者大腿深处等敏感位置,经常和一些小混混出入酒吧和舞厅,她们中确实有好女孩,有的人也确实不介意,相信她们是因为年少轻狂,才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只是,像我这种思想比较传统的人,应该会很难接受,我甚至都很难接受我的朋友中,有这样的人。”
任雪洋听懂了,王大春这意思,是连朋友都不想和她做,只是把自己看成是病人,看成是合作伙伴。
但在私人关系上,他并不认可自己。
“好的,我理解你的想法,也尊重你,我以后不会打扰你的私生活。”
任雪洋更加心痛了,哪怕自己只是对王大春表现出来一点欣赏,他都不愿意接受。
她的内心,涌现出浓浓的悔恨。
倒不是说她喜欢王大春,而是突然有感而发。
自己年轻时,总觉得没有遇到心仪的男子,就大着胆子,跑出去和那些年轻的男孩子玩。
哪怕自己是清清白白的,但在别人眼里,自己就是陪着别人睡了,说不定别人还会认为,自己不止和一个人睡。
这种事情,那时候自己是不屑于解释和反驳的,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
现在想来,等自己真正遇到心仪的男人,别人却非常在乎自己的过去。
觉得自己是一个为了追求刺激而肆意放纵、不要尊严的女人。
除非他不知道自己的过往。
但自己都做过了,如果不让他知情,那对他就太不公平了。
等他亲自发现的那一天,自己就会完全失去他。
所以,自己这种女人,是不值得被爱的。
想到这里,两行热泪从任雪洋的脸颊上流过。
王大春看到她满脸苍白的样子,忍不住劝道:“你不必这样,你长得这么漂亮,身材这么好,又是一个成功人士,我相信,你真的愿意放下过去,放下自己的高傲,一定可以找到一个不介意你过去、且你自己真心喜欢的人。”
任雪洋失魂落魄的坐着,试探性的问道:“小神医,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得病的吗?”
这时,白鹤和老鹰都飞回来了。
王大春将水桶和衣服递给任雪洋。
“等下我帮你治病的时候,你可以说说,毕竟治病的时间还挺长的,而且画面还会很暧昧,要是不说点什么的话,感觉也挺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