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清心中暗道,这帮人偷坟掘墓,还让怨灵来追杀我,这还是人吗?想都不用想,他们回头就会反咬我们一口,指控我们杀人。所以这些魃蟾卵,无论如何要马上用掉,不能留在自己手里。
“来,你们平分了它!”陆子清把小匣子里的冻干魃蟾卵,全都塞进这几个黑衣人嘴里,然后对着他们的喉咙戳了几下,将咽喉的穴道全部点死,剑气把他们脖子的肌肉都僵化了,想吐出来是做不到的。
“呜——!”几人已经无力挣扎,面露恐惧之色。
“快回去找你们老爷吧。”陆子清记得他们是管白子浩叫小少爷,并且让白子浩回去找老爷的。
几个黑衣人爬起来,喉头呵呵作响,他们用力抠挖喉咙深处,无论如何也吐不出来,彼此对着胃部重击了几拳,发现虽然胃里翻江倒海,但还是吐不出来,恐惧之下顿时都向着庆功宴的方向逃去。
陆子清悠闲地御剑跟在他们后面:“让我来看看,到底是哪位老爷,居然如此大方,请我们吃这些好东西。”
他们这边打得热闹,却没有惊动什么人,因为其他人都去参加庆功宴了。峡谷里原本就热闹得很,有很多人在拼酒、在比武,时不时就有人惨叫,有人大笑。
许多帮派的人都围着篝火而坐,向一个黑袍中年男子敬酒,这人看上去一身贵气,头顶的玉冠上有一颗金闪闪的夜明珠,散发着令人羡慕的金光。而他的黑袍上,也是非常低调地系着一根巴掌宽的金丝腰带,手上非常低调地戴着十几枚宝光闪闪的戒指,有的手指上还戴了两枚。五光十色,蓝宝石红宝石都大得令人目眩神迷。
南海天气热,很少有人穿着这么正式的黑袍,这袍子真不凉快,但是穿在这男子身上,却显得非常低调,并且呆在男子身边的人,都会觉得非常凉爽。
一些有心之人发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同时也被男子身上的华贵气质所震撼。若是这些金腰带、满手的戒指出现在自己身上,肯定是看起来非常像暴发户,走不出一条街就会被人给抢了。但是由于这个人华贵的气质,这些金银宝石在他身上反而显得很低调,而且没有任何人会升起要抢这个人的心思。
相比之下,他腰间挎着的那柄各色古钱串成的金钱剑,就更低调了。跟那些散发着光芒的利刃相比,这把古钱剑绝对说不上锋利。但如果是喜欢古物的人就能看懂,剑上的每一枚,都是价值不菲的珍贵古币。这柄金钱剑很宽很厚,古朴的钱币上锈迹斑驳,用金丝以万分复杂的方式紧密拴起来。在剑身上还有七枚翡翠雕刻的玉钱,以北斗七星的形状排列。
“黄巢大人!”哪怕是非常有实力的帮主,此刻都是一脸恭敬,“这一次全靠黄大人带我们发财,我们才能取得这么好的战绩。这一杯代表我们风云会全体的心意!”
“哎,我看你就是趁这机会,想要多喝几杯黄巢大人带来的美酒!”旁边一个大汉也已经喝得半醉,“天藏门就是不一样!我们赚的这点儿赏金,其实还比不过大人带来的美酒值钱啊!”
黄巢举杯微笑:“好酒带来,就是为了让人喝完的。大家莫要替我省。”
顿时气氛更加热烈,这时白子浩忽然脸憋得通红地飞奔过来,黄巢的脸色顿时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