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四是
现在是一长串穿的并不算体面的百姓拿着碗排队,情况又不相相同,她仔细看过大家拿着碗,差不多的大小,“碗给我用一下。”
她接过排在
“杂粮馍一人一个,不可多拿。”
“自己舀?”
大伙儿来了精神,这可是新鲜了,从来施粥都是有专人给他们舀,那舀粥的人的手像是抽风一样,抖动的厉害,回回施粥都是半碗,清汤寡水,“王管事,真的是两勺啊?”
“啰嗦什么,说两勺就是两勺,自己动手,开始。”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伯爷是个好人啊。”
众人喜笑颜开,连刚才说闲话的人也笑了,虽然不是精米粥,但熬的浓粥,舀上一碗回去再加一碗水熬一熬,均出来就是三碗粥,吃的饱饱的!
挨过一棍儿的二姑娘果然是聪慧了。
元溯挑眉,“要摸本公子手的病?”
大多数的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当
抱腿的傻根儿抱的更紧了,甚至还回头看了一眼元溯,元溯恰好捕捉到了它眼中不满。
见此元溯还能说什么?
养不熟的家伙!
小四娘将傻根儿放到地上,“咯,我把这个吃货给五公子送回来了。”
施粥施的好,长兴坊的百姓满意了,也不怨声载道,也不哭天抢地,小四娘挺感慨。
一听要去茶山程小四表示也要去,但萧合不允许,说外面太乱,尤其是天灾后的人更乱,程有一也不答应带着她,只能作罢。
这么决定后
小四娘喝了一口茶,正式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五公子,我能摸一下你的手吗?”
此话一说不仅是元溯,就是端着果子来的小厮吉丰都傻了,他都听到了什么?
更是当场傻掉,她就说她家姑娘挨了一闷棍儿就不太正常了,原来看到公子头都不敢抬,现在都敢公然占元五公子便宜了。
说着偷摸拧了自己一下,眼圈当即就红了,“我也晓得这病有伤风化,不晓得还以为我是什么色女,但若不是实在病的厉害,我一个姑娘家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
说着就低头抹起了泪,“我摸不到五公子的手,我就浑身无力,手臂酸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几近疯魔,若是我能克制,我万不能开这个口。”
夜幕下的程大器乐呵呵的笑了,“真是没想到只是多了一勺粥就把这些人安抚住了。”
小四娘幽幽叹气,无可奈何,弱小无助,“我不是有意想要占五公子的便宜,你也知道我之前被不投降打了一棍子,虽然是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儿,得了奇怪的病。”
元溯的院子已经重新修好,见到小四娘就说起了程大器救灾,很是赞赏的样子,“没想到伯爷做买卖有一手,办起差事来也是半点不差。”
小四娘眨了眨眼,单纯又无辜,“我暗中问了好几位大夫,说是一种怪癖,恋手癖,我就想摸一摸五公子的手,仅此而已,你放心,手腕以上都不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