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开门,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光是这香味就足以让人沉醉。
“如何?”薛千帆走到了门前,看着我问道。
我吞了吞口水:“这,这也太多了!”
“没事!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收藏一些,算是我的私人喜好。”
“这,这怎么行?”
“当然可以!我虽然喜欢收藏美酒,但还是要喝酒的,不是为了看风景。”
这样的品质是最好的,有些人只会把自己的酒存起来,却不知道怎么喝酒,那样做还有什么意思。
薛千帆对我挥了挥手:“快,快进来看看,别愣着了。”
我这才蹑手蹑脚的往里走,每一步都放的很慢,就好像是怕踩到什么雷区一样。
一进去,酒味就更重了,只有常喝红酒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真正的红酒。
我有些头晕,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葡萄酒,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
薛千帆随手拿起一瓶酒,对我说道:“今天晚上就来一杯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十一年前的酒了,也不是很老。”
11年的老酒,那可是10年前的老酒了,要是拿到市场上去,起码得有个五六千吧!
“这样真的好吗?这些都是陈年的好东西,你就这样吃掉,岂不是太浪费了?”
薛千帆倒是无所谓,他笑着道:“没关系,喝酒本来就是要喝酒的,93年的那一壶,差不多有三十年的年份了。”
我吓了一跳,光是这房间里的美酒,就足以在这里买下几栋别墅了。
甚至有几瓶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酒,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
薛千帆看到我在发呆,便将酒瓶从架子上拿了起来,道:“你可以试试,这是轩尼诗XO限量版,全球仅有二十瓶,我手里有一瓶。”
虽然薛千帆没有告诉我具体的价钱,但是我却清楚,这种东西,我根本就买不到。
我挥挥手:“不用了,我不习惯喝酒,就点白酒。”
薛千帆将酒瓶收了起来,然后将酒瓶捡了起来:“好吧,飞天酒。”
点完菜之后,我们就在露台上翘着二郎腿,一边喝酒一边聊。
虽然薛千帆的房子在五层,但是因为这里地势较高,他站在五层,正好可以看到山城的大部分景色。
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一个人站在这个世界上,远离喧嚣,可以看到繁华的都市,真的是我最近最惬意的时光。
我给自己斟上一杯,与薛千帆干了一杯,率先对他说道:“你来过几年了?”
薛千帆似乎想起了什么,“最近一段时间,我都是租房子的。”
“你的家人就这么不在乎你?”
薛千帆苦涩一笑,道:“我何尝不是如此?但他们从未将我视为家人。”
言罢,薛千帆给自己斟上一壶,一口将杯中之物喝光。
我对他的了解,又加深了一层。
薛千帆身为金茂集团总裁之子,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大别墅里,倒也说得过去。
但他很寂寞,我无意中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让他很珍惜我们之间的友情。
尽管我酒量不错,但是我并不认为葡萄酒有什么特别之处,因此很少独自一人饮酒。
不过此时此刻,我却发现,这酒还真是一件好事,可以将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变成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