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盛会一直持续到深夜才结束,光是这一晚的酒水,就造出了十几万块。
不过这也就是影视创作中心刚刚搬迁过来,大家热闹一下,顺便也拓展一下人脉关系什么的,所以王谦才会举办这场盛会。
以后除非是有什么重大的节日、或者是庆功宴之类的,否则肯定不能这么瞎折腾。
他得吸取马为督前世的教训,开个歌舞厅真正来消费的顾客没几个,天天让一群“朋友”给包场了,白吃白喝不算,走时候还得白拿!人家哪怕要给钱你都不好意思要,这样做生意不赔才出鬼。
王谦的这个一楼的酒吧也不是营业性质的,而是专门为影视创作中心那些才子们提供消遣的福利。
当然这种福利也不能无限制,不然的话……估计这些才子们天天都泡在酒吧里,也没有人会认真创作了。
所以,王谦给创作中心的正式成员规定,每人每天只能享用一杯洋酒、或者一杯啤酒。此外你还想喝也可以,但是就得花钱了。
而且你还必须要按时完成创作任务,要是一直拿不出作品来,那就不好意思了,不但底薪没有,就连在酒吧免费喝酒的福利也会被剥夺。
如果能拿出让王谦认可的作品,那么所有福利全部翻倍,而且王谦还允许他们在酒吧里搞一次免费的小型派对。
也就是王谦出钱,让他们请朋友来这里吃喝玩乐一次。
这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不但有豪华的酒吧、喝不完的各国美酒、以及各种娱乐设施。另外还有安静的创作工作室、以及温馨舒适的休息室。
汪朔和马为督等人在这里玩了一天后,就再也不想走了,几乎是每人霸占了一间休息室,然后就准备在这里常驻,家都不回了。
虽然他们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不过谁让他们是不羁放纵爱自由的作家呢!只需要说自己是要闭关写作,老婆再有怨言也没办法。
对此,王谦也只能再做出一个新规定,任何人在这里居住都不能一次超过七天。哪怕是真的闭关创作,也不能抛妻弃子不是?在这里呆一个星期,至少也得抽空回家去给老婆交交公粮,不然象什么话啊!
在王谦的催促下,《渴望》的剧本终于在汪朔、李小明、马为督等人的参与下完成大半。
为了尽可能还原前世这部神剧的原剧情,王谦还是聘请了这部剧的原编剧李小明来主笔,李小明是电视剧制作中心的人,因此他算是龙兴影视创作中心外聘的。王谦聘请他的价格是一集300元,五十集全部完成,李小明可以赚到一万五。
这个价格看似不高,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很优厚的待遇了,毕竟李小明在单位的工资,一个月也只有一百多块钱,现在他只要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到创作中心写一集剧本就有三百,他自然相当的满意。
更何况这剧本还不是他一个人完成的,好几位天才大作家分别提供自己的创作灵感,编出一段段的剧情,只是让李小明最后做一番整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