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刘轩见到过的猪,截然不同。
吃猪肉,自然是要大肥猪最好了,这头猪恐怕看上去一百斤都不到,颧骨高高耸起,身上脏兮兮的,登时没了食欲。
难怪只有贫贱百姓吃猪肉。
“王爷,这猪已经称过了,足足有八十七斤。这还是我派人农户收买的一头呢,花了二两银子。”
“听那农户说,这头猪,足足养了一年多。”
王之勤一脸委屈的看着刘轩。
原本他以为找来猪,王爷会好好夸奖自己一番,没想到王爷眼中,竟是失望。
“养一年,才这么重?这是养吗?”
刘轩一阵无语。
后世那些肉猪,随随便便都有两三百斤,这才能赚钱啊,一些黑山土猪,还能长到三四百斤,并且,市场上贩卖的猪肉,基本上就没有养殖时间超过半年的。
和眼前这只猪比起来……
看来大家的祖宗都不容易啊!
农户所说的养猪,实际上和散养没有区别。
“谁会杀猪?”
刘轩没办法,只好妥协,这个时代,能找来一头像样的猪,已经不错了。
现在的问题是,把猪肉分解,搞出美味。
“王爷,我来吧。”
赵可为自告奋勇,不待刘轩回话,就走过去拎起地上的猪往空中一抛,手起刀落之下,伴随着猪的惨叫声,一颗猪头就和猪身两地分居了。
“啪!”
猪头和猪身同时落地,与此同时,猪脖子处喷出的猪血飞溅四方!
“我靠!”
刘轩忍不住冒出了一句后世的口头禅!
这就叫做会杀猪?!
也太残忍了吧!
“王爷,猪肉已经宰杀完毕!”赵可为擦了擦刀,忍不住用袖口捂住鼻子。
这猪,味道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