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姜简一个轱辘从床上爬起来,弯腰就去摸地上的靴子。
“吴老将军喊你出去打猎,辰时在受降城北门汇合,过期不候!”杜七艺看了姜简一眼,带着几分羡慕重复。
最近这段时间,好朋友姜简的成长与进步,他都看在了眼里。若说心里头半点儿都不嫉妒,那是自欺欺人。然而,比嫉妒更多的,却是钦佩与祝福。
原因很简单,首先,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争风头的人。其次,则是姜简最近这一段时间所付出的努力,他也同样看得清清楚楚。
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个时辰的训练,听起来好似非常普通。可只要骑过马的人,就知道一个时辰的反复冲刺,会有多劳累。
如果加上足足有二三十斤重的铠甲和五六斤重的兵器,劳累程度就能翻倍。再加上与人面对面厮杀时的高度紧张,除了那些从军多年的老行伍之外,大多数人连第一天的训练,都未必能够撑得下来。
而姜简,却已经坚持了整整二十天。并且训练强度,还在不断加码。有时候看到姜简结束了一天的训练返回客栈,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模样,杜七艺真的担心他会一病不起。然而,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却总是能看到姜简重新爬上坐骑,精神抖擞地再度赶赴演武场。
这份毅力,在其他同龄人当中,杜七艺很难看到。换了自己与姜简易地而处,他只可以保证自己能咬着牙坚持到最后,却不敢保证自己有足够的体力,能像姜简这般,头一天累得半死,第二天早晨仍旧能生龙活虎。
所以,杜七艺心里的那一点点嫉妒,刚刚冒出一个火星来,就迅速熄灭了。运气总会多照顾那些有准备的人,舅舅胡子曰不止一次,在故事里说过这句话。在杜七艺看来,放于姜简身上,恰到好处。
“朝食(早饭)肯定来不及吃了。你能不能帮我去厨房要一块酱羊肉,我揣怀里路上吃。”姜简却不知道,好朋友会想这么多。一边穿鞋子和外套,一边低声请求。
“你自己快点儿,我这就帮你去拿!”杜七艺丝毫不介意被姜简指使,笑着点点头,快步奔向厨房。
不一会儿,姜蓉等人也都醒来,听闻吴黑闼将对姜简的例行训练,忽然改成了外出打猎,难免感觉到有点儿奇怪。唯独胡子曰,稍加琢磨,便笑着说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有张有弛,才是王道。况且操练了这么久,也该检验一下结果了。草原上野狼成群,是最好的试剑石。出去打上一天狼,胜过校场操练三日之功。”
听闻姜简可能要去猎杀猛兽,姜蓉顿时又开始担心。然而,转念想到自家弟弟上次偷偷溜到塞外,面对戈契希尔匪徒和突厥飞鹰骑,都完好无损。她又迅速将担心驱逐到了自己脑后。转而主动帮着姜简准备干粮和备用的衣服。
不多时,姜简在众人的帮助下收拾停当。给大伙挥手告别,策马直奔受降城的北门。转眼到达目的地,吴黑闼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皱了皱眉,低声吩咐,“看到那两匹栗色的战马没有?一匹给你沿途换乘,另外一匹背上,是你常用的马槊,甲胄,以及最近五天的干粮。带上它们,然后跟在队伍最后。”
出去打猎,为何还要带甲胄?姜简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然而,他却不愿惹师父不高兴,答应了一声,立刻补到了队伍的最后。
同样想不明白的,还有受降城北门的守将李丰年。带着足足两个旅的精锐出城打猎,还一人三骑,论战斗力,都够直接灭到草原上一个小型部落了,吴老将军玩得也忒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