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赫勒钦爵士”的牺牲让人们不再将巨人视为高高在上的巨神,亚瑟他们九位战士才有可能会有胆子前往这里来寻找圣枪;而既然亚瑟会来寻找圣枪,也就意味着司烛使徒卡斯滕宁已经死了。
——倒不如说,一个能够正常沟通、比较能打且没有恶意的原住民,这不就是老板在剧本里给自己设定好的临时队友吗?
“还有,巨人的骨髓也是很好的仪式材料。它经过简单的祛毒处理就能用于愈合骨骼。你可以用葡萄对其进行发酵提纯,尤其是得过病、果皮干瘪并生有黑灰色茸的那种葡萄皮。用这种葡萄混合巨人的骨髓,随后再进行发酵。为加速发酵与保持洁净,可以额外提供水属性与光属性的法力,法力载体最好选择祝福过的橡木灰或者蜂蜜。如此一来,在浓缩之后你就会得到一种芳香的黑色油膏。
身体骨骼几乎完全破碎的亚瑟,没有喊痛也没有休息、而是就保持着这样伤痕累累的姿态,以长辈的姿态,对着艾华斯认真严肃的指导着些什么。
换句话来说,“赫勒钦爵士”的故事之中就不应该出现亚瑟!
当年他在参加这项仪式的时候,那个巨人酋长就曾经喊过亚瑟这个名字。从亚瑟躯体的年轻程度来看,这应该还是在他成名前的冒险。当年亚瑟就是在这场冒险之中获得了圣枪的认可。
随即他突然愣了一下,随后才意识到自己此刻奉献道途的力量、甚至连同悖焰之蝶都一并被封印了。
仪式学最为核心的原则,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必须步骤准确的认真进行、并且在执行时有明确的目的与希冀、且自身能力并不足以完成这项仪式所求之目标”的神圣行为。
那人的嗓音异常的干枯、沙哑,就像是大病一场之后,连话都说不出来一样:“我是亚瑟。”
相对应的,艾华斯能够使用大罪学者其他的能力。也能够随意使用超越道途的仪式。
对方就如此自来熟的给他解释大罪烙印的秘密……而哪怕是对于一般的恶魔学者来说,大罪烙印也是和他们没关系的知识。更不用说“天孽之罪”这种在五百多年以后,也属于隐秘知识的神秘学知识了。
而艾华斯还记得另一件事——他曾经在银冕之龙面前发誓,不使用同族作为仪式材料。
他思索着的时候,对方再度询问道:“你使用巨人作为仪式材料,没问题吗?”
——果然是亚瑟。
要知道,第一位恶魔学者是让·德·丰塔奈尔,他是十五世纪初的人物。而根据艾华斯第一次超越道途的晋升仪式来看……巨人潘考德夫妇的故事发生在1320年,而阿瓦隆成立于1340年。
这个时代根本就还没有恶魔学者,那些恶魔们都还是堕天司的使徒呢!
一个侍奉司烛的精灵骑士与堕天司的恶魔混在一起,这像话吗?
“你的思路是可以的,巨人的心脏与肝脏有着足量的生命力,所属的法力是火与土。而铜是属火的金属矿物、足以将其中的‘火元素’这部分的力量发挥出来。如果有鼠尾草、苋菜、姜和肉桂的话,还能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
——他还根本就没有进行过自我介绍呢!
可对方却并没有多少人类对精灵的敬畏,更没有对恶魔的忌惮与畏惧。
亚瑟缓缓点头,表情严肃:“你要记住,天孽之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唯心的。就比如说一个半精灵,他可以认为人类与精灵都是他的同族,也可以认为人类与精灵都不是他的同族。他自己内心如何判断,天孽之罪就也会如何评判。
“还好……”
“很好。”
你是谁?!
而在食用巨人心脏时,“身份不明的亚瑟先生”给出了经验丰富的评价与教导:
艾华斯心中想道。
他还真没想过这個问题。
“巨人又不算我的同族……”
“天孽之罪的根本原理,是‘将同类视为材料’这种行为本身的罪。它是一种傲慢之罪,是七大罪之首。而这个同类其实不一定限制为‘同种族’……也有可能是同民族、或者同国别、甚至是同一种人、亦或是感情很好的异族同好。
——等会,他这什么意思?
对方的视角是不是……出了些许问题?
正常来说,一个人类看到一个精灵骑士、骑着天马降临到这里,身边还跟着一头上位恶魔,难道不应该是先询问夜魔的事吗?比如说“她是谁”、“您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之类的话。
“你稍微等一下,”艾华斯打量了一下四周,便找到了可用的仪式材料,“巨人的心脏正好可以用来进行治疗。虽然魔釜已经没了,但这巨人应该有水杯、也可以用来当成锅……”
“而脱毛后的巨人背部皮肤,也可以用栲胶进行鞣制、制成皮革。用巨人之血里面炼出的油脂进行保存,七年之后再用烈火烧去。如果成功制作的话,就能得到一种抗魔性极佳的材料。能够免疫第三能级以下的许多法术伤害……”
如同魔女的魔药中,有一些必须放到炖汤之中才能发挥最大效力一样。
艾华斯听得心惊胆战。
……大哥,停一停,大哥!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