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送包含敏感内容的信息,只是正常的通信联络,这种电子邮件一般不会引起情报安全机构的兴趣。更何况,就算受到了关注,因为没有违规的内容,不包含敏感信息,也查不出什么名堂来。
收到的是一封不包含具体内容的信件,简单说就是一条由字母与数字组成,完全没有规律的语句。
晃眼一看,就像骗子发来的诈骗信息,因为被系统屏蔽,所以显示的乱码。
此外,邮件的抬头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公司,看着就像在推销产品,而这也是骗子常用的套路。
当然,这些全都是伪装。
那些看上去杂乱无章的信息,并不是乱码,有很明确的含义。这就是,按照顺序单数序列的前四个数字代表手机号码后四位,双数后三个数字是开机等待的时间。简单说,陈伊万发来这条消息是要跟戈武通电话,把他使用的手机号码告诉戈武。在此前,陈伊万准备了几十张手机的通信卡,对应几十个预付费的手机号码。这些手机号码都没使用过,而且都只准使用一次
,用完要抛弃。因为这些手机号码从没使用过,所以就算在敏感地区使用,被情报安全机构发现,也不会受到关注。按照陈伊万所说,把通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问题就不大。即便情报安全机构对突然出现的陌生号码产生了警觉,也需要花几分钟,才能够确定使用者的位置。
陈伊万考虑得非常周全,还弄了一套自动拨号装置。
其实,就是一个用标准接口与手机连接的外设。可以插入十张手机卡,通过安装在手机里面的小程序,在通信的时候会依次使用这十张卡,把通讯时间延长十倍。不管多么重要的事情,五十分钟都能够说完。如果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还可以减少插入的手机卡,使用起来很方便。
陈伊万在这个时候发来信息,要通话联系,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通过电子信件就能说清楚,即便有敏感信息,也可以用暗示的方式告诉戈武。
如果是重要的事情,几句话肯定说不清楚。
在记住了电话号码的后四位之后,戈武把拨号装置接到了手机上,然后按照陈伊万教的办法,把十张没有使用过的手机卡一次插上去。在重新启动手机,打开陈伊万编写的小程序之后,戈武还戴上蓝牙耳麦,然后才拨通了对应的电话号码。过了十秒钟,在拨号铃声响了三遍之后,电话才接通。
此时,在一墙之隔的卫生间里面。
戈武出去之后,李约翰就停下来。不是听从戈武的吩咐,而是折腾了几个小时,他也累坏了。
埃文斯是个软骨头,在被李约翰擒住之后,他就老实招供了。
只是,李约翰觉得,这家伙没把知道的全都说出来,或者说有所保留。埃文斯确实贪生怕死,一点骨气都没有,可是不等于说他是愚昧无知的蠢货,遭到拷问就把知道的秘密全都交代出来。真要说的话,埃文斯那么怕死,就肯定知道,他能指望的,不是李约翰在他交代之后大发慈悲,而是李约翰想从他这里获得的秘密。在从他这里挖出秘密之前,李约翰不会痛下杀手,最多使用更加凶残的手段继续拷问。反过来,只要他开口,交代,下一秒就会被李约翰处决。
关键,也就是李约翰想要获得的秘密。
之前在酒吧的时候,李约翰就告诉埃文斯,如果伦敦当局准备对伊朗动武,在法斯莱恩这边肯定会有动静,而这就是第一手新闻。李约翰还暗示埃文斯,最好能进入基地,哪怕只是拍几张核潜艇装载弹药与物资,为出海作战做准备的照片,都能卖出大价钱。因此埃文斯肯定知道,李约翰的目的是进入基地。换句话来说,他掌握的进入基地的秘密渠道,就是保命的筹码。
那么,有这样的秘密渠道吗?
虽然已经拷问了埃文斯几个小时,但是李约翰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也不能直接询问。
道
理也很简单,埃文斯肯定知道,李约翰的时间很宝贵,别说是留在格拉斯哥,甚至得尽快离开英国。更重要的是,只要发现通缉对象还活着,不管是当地警察,还是发起通缉的情报安全机构,都会在第一时间重新展开搜捕行动,而且首先就会想到埃文斯,至少会安排警察过来探访。
从时间上推算,也就是这几个小时的事情。
如果神志还足够的清醒,埃文斯就能想到,再咬牙坚持几个小时就有希望获救,而且能够指望的只有警察。这就是,不管他有没有把知道的秘密全都说出来,李约翰都会在离开前杀人灭口。只有想办法拖延时间,等警察赶到,并且在发现异常之后当机立断,才有机会从李约翰手里救走埃文斯。简单说,就是警察在赶到现场之后,发现埃文斯遭到挟持,而且生命受到了威胁,让狙击手在远处开火击毙挟持埃文斯的匪徒。虽然希望依然很渺茫,主要是警察很难在不惊动李约翰的情况下搞清楚公寓内的情况,而李约翰在发现警察之后,就会干掉埃文斯,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是活命的唯一希望,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总比一点希望没有要好。
为了活命,就必须咬紧牙关。
关键还有,为了从他的嘴里套取信息,必须得让他保持清醒,也就只能使用传统的拷问手段,还得注意下手的轻重。
太狠的话,搞得他昏死过去,哪怕能弄醒,也可能导致甚至错乱,甚至是失忆。
显然,这严重限制了拷问的效率。
虽然在现实当中没有让人吐露真言的药物,那些吃下去就会说实话的东西,其实都是编造出来的,但是有降低抵抗意志,让拷问对象在不经意间说出关键信息的药物,只不过都有很强的副作用,主要是产生幻觉,让拷问对象神志错乱,无法分辨现实跟幻觉。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只能从拷问对象那里获取一些基本信息,主要就是长期记忆的东西。如果是短期记忆,就没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搞不好是在药物做用下产生的幻想。很明显,如果埃文斯真的掌握了能够进入基地的秘密渠道,肯定不会是长期记忆。这些见不得光的秘密,平常不会反复的说道,甚至不需要经常想起,也就无法成为难以忘记的长期记忆。事实上,受过训练的情报人员都知道该如何应付致幻药剂,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反复的念叨,把一些没有任何价值,甚至具有误导性的错误信息转变成长期记忆,确保在遭到拷问的时候不会把秘密吐露出来。
埃文斯不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情报人员,不过肯定得让他保持清醒。
结果就是,拷问了几个小时,李约翰只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感情做这些不是为了获取藏在埃文斯心里的秘密,而是在泄愤,来找他报仇。不管怎么说,埃文斯确实出卖了李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