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估计,全球只是军方与警队储备的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就超过一百亿发,把美国民用市场算上,还有非法生产的复装枪弹,更是个天文数字。替换这么多库存枪弹,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正式如此,即便是美国陆军,从M9开始就一直把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当成制式弹药,即便是更换制式手枪,都没有更换弹药。其他的欧美国家,那就更加不用多说了
其实,也就是威力上的问题,在雇佣兵与职业杀手这边,发射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的手枪一直不受待见。只要有条件,通常都会选择威力更大的手枪。如果是执行秘密任务,则会选择像“五七手枪”这类具有强大穿透能力,只是停止作用稍微差一点,还非常便于携带的小尺寸手枪。
此外,手枪里面就只有九发子弹。
这也能够理解,在长期携带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把弹匣装满,通常会少装两发或者三发子弹,让托弹簧处于合适的伸展状态,避免因为一直处于压缩状态而疲劳,进而导致弹簧回复的力量减弱。
显然,不要指望有时间更换弹匣。
要用九发子弹干掉三名军官,难度确实非常大。
只是,都到了这个地步,也没有地方让李约翰退缩。
在戈武提醒后,他就握住了手枪,还用左手握住放在裤兜里的弹簧刀。哪怕在快速混战当中,刀的价值几乎等于零,那种用刀反杀持枪敌人的场面只会出现在电影里,在现实当中根本就办不到,但是总比赤手空拳好,毕竟在近身格斗当中,一把锋利的弹簧刀肯定比赤手空拳管用。
只是,两人没有获得动手的机会。
“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
突然有人大声呵斥一句,不但把戈武与李约翰吓了一跳,还引起了指挥中心里面其他参谋军官的注意。
呵斥声是来自身后,戈武与李约翰没看到喊话的人。
现在动手?
在李约翰产生这个念头,准备出手的时候,戈武已经握住了手枪。他俩都在观察留意四周的情况,在寻找最佳方案。
关键就是,戈武盯着站在地图前,已经转过身来的陆军上将。
没错,那人就是总参谋长迪亚斯上将。跟照片有些差别,不过区别并不大,肯定是同一个人。
虽然没有跟戈武合作过,但是李约翰猜到了戈武的想法。
显然,他俩已经引起了警卫注意,朝他们喊话的很有可能是警卫,甚至是总参谋部警卫部队的指挥官。那家伙肯定认识司令部的官兵,跟参谋军官都很熟悉,哪怕是看背影都能认出来。要不然,也不可能从身后就看出戈与与李约翰的异常。这也等于说,两人就算放弃也肯定无法逃掉。
或许,就只有一次机会。
以李约翰对戈武的了解,他肯定会把枪口对准总参谋长。这也意味着,需要李约翰去对付附近的参谋军官。
逃是肯定逃不掉了,现在能够争取的,也就是不要死的毫无价值。
以
戈武的身手,在做出决定之后,从拔枪到开火最多就只需要半秒钟,然后在一秒钟之内朝目标连开几枪。
这么近的距离,根本不需要瞄准。
像戈武这种经验丰富的战士,哪怕没办法保证命中头部,也肯定能够打中身躯。
迪亚斯是陆军司令,就算在指挥部队作战,也肯定不会穿防弹衣,因此打中身躯就能干掉他。
不过,只要动作足够快,准确说有人替戈武挡子弹,他或许能够在干掉迪亚斯之后找地方躲起来,然后就可以趁乱逃脱。就算逃脱的概率很小,也总比当场被附近的参谋军官开枪击毙要好得多。
正是如此,李约翰停下脚步。
哪怕希望渺茫,不过能让戈武活着逃出去,肯定要比两个人都死在这里好。
“他两都是我的人,跟我回来的。”
就在戈武准备拔枪开火,李约翰打算转身对付喊话的那名警卫的时候,卡多斯提高嗓门喊了一句。
随后,卡多斯跑了过来。
“我不是让你们在外面等吗,你们怎么进来了?”
在被卡多斯训斥的时候,李约翰埋下脑袋,还拽了戈武一下,让戈武别做蠢事,要不然大家都得完蛋。
其实,不是李约翰怕死,而是错失了开枪击毙迪亚斯的机会。
在卡多斯喊出来的时候,迪亚斯就回头朝戈武与李约翰看了过来,而在附近的两名参谋非常警惕,都走到了上将的身边。就算戈武拔枪朝总参谋长开火,也会被参谋看到,两名军官肯定会为总参谋长挡子弹。从他们站的位置来看,他们不但是陆军司令部的参谋,还是陆军司令的贴身保镖。
已经错过开火时机,再去冒险就不划算了。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戈武也立即做出正确判断。不管怎么说,他不是莽夫,也知道什么才是正确选择。
“卡多斯,他俩是你带回来的人?告诉他们守规矩,这里是指挥中心,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进来的。”
“是是是,我现在就带他们出去。”
训话的人也是少校,不过穿的作战服,而且携带了一支短管突击步枪。很明显,他是警卫部队的军官。就算不是指挥官,也肯定是轮值的队长。要不然,同样是少校军官,没有资格用那种口吻对卡多斯说话。
戈武与李约翰别无选择,跟在卡多斯身后离开指挥中心。
在走出来之后,卡多斯没说废话,加快步伐朝营地的大门口走去。在进来之前,戈武把车停在了营地外面的一片树林里。虽然营地里有不少的车辆,而且军车都没有钥匙,直接就能够启动,即便是少数保障车辆需要钥匙启动,驾驶员通常会把钥匙留在车上,确保在需要到时候随时能启动。但是在已经引起警卫注意的情况下,再“盗窃”军车离开营地,那就太过明目张胆了。让警卫发现异常,别说是军车,哪怕搞到一辆“豹2A6”主战坦克,也未必能够逃走。
正确的做法是保持低调,在离开营地之后,驾驶
自己的车辆逃走。
不管怎样,卡多斯是负责情报安全的军官,有秘密行动经验,知道在遇到麻烦之后应该如何应对。
只是,懂得应付麻烦的办法,并不等于能解决麻烦。
其实,在很多时候,麻烦会主动找上门来。
“少校!”
虽然知道是在叫他,但是卡多斯不但没有停下,还装着没有听到,加快步伐朝前方大门走去。
“你们三个!”
后面那人又大喊了一声,明显是英国口音。
虽然这几年没有去英国,准确说是在认识了苏青平之后,戈武很少去英国,主要是不想惹上麻烦,但是在世界各地都能够遇到英国人,或者说英语带英国腔的人。至少在戈武的认识中,说话带英国腔最为明显的还不是英国人,而是印度人,尤其是对自己的“贵族”身份引以为傲的印度人。自从那个印度裔英国人被保守党推举成首相之后,“去英国当官”成了很多印度人的理想,尤其是在印度的上流社会。也就是在此之后,世界各地操伦敦腔的英式英语的人越来越多,仿佛说英式英语成了新的时尚。只不过,真正有能力、有资本去英国发展的印度人其实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印度人,准确说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印度人,其实都是社会底层的贱民,别说去英国当官,能够一日三餐混个饱饭就很不错了。事实上,大部分印度人一天只吃两顿饭。
不过,在后面大声喊叫的那个家伙肯定不是印度人。
在进入营地的时候,戈武就看到了卡多斯说那几个“高级顾问”。全都是白人,看上去不像是印度人。在卡多斯进入指挥中心的时候,几个“高级顾问”在露天餐厅里面,而且都拿着一瓶啤酒,看样子像才吃完夜宵。也有可能是刚刚忙完事情,来外面休息放松,几个人都在闲聊。
就算未必是英国人,只是看肤色,那也不是印度人。
关键,那家伙只是称呼卡多斯为“少校”,却没有叫出卡多斯的名字,表明他根本不认识卡多斯。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叫住卡多斯?
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戈武与李约翰也加快了步伐。
“他是谁?”
“顾问团的负责人,大家都叫他约翰。”
戈武很是无语,因为“约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寻常了,每一百个英国人里面,差不多有十个叫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