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看完这个人的分析,不屑的撇了撇嘴。
“切,就这水平还好意思叫什么xx国权威刑事专家呢,我那么好的演技,你哪只眼睛扮的是熊?明明是巨龙!”
让雷恩最气的是,底下还有不少人赞同这个人的分析,于是他在气势那么足。”
然后他很快就收到了大量的回复:
“你怎么看出像龙的?”
“瞎子?这还气势足?”
“眼睛不要可以捐了,这明明就是熊,还是那种傻兮兮没智力的那种。”
“把熊能认成龙,要是让巨龙一族的人看到你的评论,他们估计想杀了你。”
雷恩看了半天,发现没一条支持他的评论,气的他想打人。
于是他抄起键盘,噼里啪啦就打了上千字,发了出去。
一分钟后:
“您的账户由于受到大量举报,已被禁止发言,请注意您的个人言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雷恩:“.......”
“算了,放他们一马。”
继续翻其他分析,也有不少人有不同看法的。
“我大致上是赞同盔甲怪人是不同人的,但是他们却不一定是一个犯罪团伙。正常来说,同一个犯罪团伙内部,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从盔甲怪人现在犯的三起案件来说,他们犯案的目的有可能是一下几种。一,为了谋财,这是圣宝石案件的时候,盔甲怪人自己说的。二,单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乐趣。三,博取关注。可是这三个目的,没有一个能完全说得通。”
“除了圣宝石案件,他拿走了一颗圣宝石,盔甲怪人再也没抢过其他宝物。除了珐玛塔,盔甲怪人没杀过一个人。在脱口秀案件之后,他又人间蒸发了。所以我的想法是,盔甲怪人是不同的人,但是他们却不是一个团伙的。第一个盔甲怪人可能真的只是一个偷东西的大盗,而后面两个,是在假扮他犯案。我把这三个人分别称为大盗、杀人狂,和棕熊。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盔甲怪人能在短时间内,在相隔万里的地方连续犯案,并且手法迥异。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犯下三起案件之后,对方就消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