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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周曼&林百川(1 / 2)
小说作者:七夏s   小说类别:现代都市   内容大小:63万字   

认识林百川那年, 周曼才二十岁,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先是母亲突然查出恶疾匆匆离世,没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 跟一群街头小混混发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 就这样毁于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却并没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 为了维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弃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赚钱的活儿。

二十岁的周曼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明眸善睐, 唇红齿白, 肌肤吹弹可破。任谁看了都难以离开目光。

不仅如此, 她还天生有着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 邀她去舞厅唱歌。说是唱的卖座,一晚上赚的钱, 就能抵上她拼死拼活工作大半个月赚来的。

报酬如此丰厚,周曼当然是心动的。但她也深知, 歌舞厅是寻欢作乐的地方, 正经人家的女孩子, 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于是一番纠结过后,还是拒绝, 选择了去有钱人家里当保姆。

岂料四十多岁的男主人, 却是个老不色胚。刚开始, 他只是喜欢长时间色眯眯地盯着周曼。

后来便逐渐放肆起来。

借着从她手中接过水或报纸的机会, 油腻地摸着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强势勇敢的性子,人在屋檐下, 怕丢了工作,哪里敢轻易跟男主人起冲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就造成了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见客厅只有周曼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扯着领带走过去,从身后一把将周曼给紧紧抱住。

正在擦着桌子的周曼吓得惊叫出声,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拼命地反抗起来。

然而一个女人的力气,哪里抵得过人高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关键时刻,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进屋看到眼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没掀了房顶。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让人给辞退了。

有了这样一次经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儿。可是医院那边交的钱,眼看着就不够用了。

她又实在缺钱。

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厅之一的“乐斯城”舞厅,找到曾对她抛出过橄榄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迹于生意场,是个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面对面地坐着,左手夹着烟,深吸一口,吐出缭绕的烟雾。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因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像你这种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这条路的。”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才选择过来的,并不代表会就此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甄姐听着这话,觉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么?”

这种环境让周曼感到紧张,甄姐强大的气场,更是让人觉得压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跟对方讲起了条件,“你那时候是邀请我过来唱歌的,所以来到这里工作,我只会好好唱歌,不会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会……”

“我懂。”甄姐打断她的话,“我找你过来,也只是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别人的事,不用你管。”

--

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呼吸一滞,赶忙上前关心道:“你的手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划了个口子而已,小伤。”

周曼盯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却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流了那么多血,不包扎肯定很难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医院。

处理好手上的伤从医院出来,才想起把抢回来的包还给她,“对了,你的东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过,道了句谢谢。

两人相对无言。

片刻,男人问她:“你每天这么晚下班,家里没有人来接你?”

这话听上去好像对她挺了解的,周曼面带疑惑地看着他。

不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你不是在乐斯城唱歌吗?”男人轻笑一声,说:“刚好晚上被朋友拉过去喝了两杯酒,后来又在附近逛了逛,正准备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抢劫。”

原来是这样。

周曼莫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产生这种心理。

大概,始终还是觉得在那种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谢谢你。”周曼收回思绪,理了理头发,不打算继续在这儿跟他闲聊,“很晚了,我该回家了。”

转身之际,男人忽然叫住她,“等一下。”

周曼回头,眼前的人迟疑片刻,说:“这个点你一个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抢匪,那我这伤岂不是白受了。”

“???”

“我送你吧。”

这话出口,男人见她似是有所顾虑,又说道:“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百川。暂时是个……无业游民。”

--

从乐斯城所在的这一片繁华区域到周曼家,步行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

这还是在走得比较快的情况下。

因为不熟,这一路除了关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伤疼不疼外,周曼几乎没怎么跟他说话。

看得出她并不是非常活络的性格,林百川也没主动多聊,省得招人烦。

不知不觉,两人就来到了一片挺破旧的平房居民区。

这个点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只有零星几扇窗户还亮着灯。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户是周曼家,像是没话找话般随口说了句:“你家住这里。”

“嗯。”周曼点了下头,再次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

这时,距离他们最近的第一户人家,把门给打开了。

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瞅半天,才不确定地问:“阿曼,是你回来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闻言,立马走了过来,关心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一直不见你家亮灯,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准备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儿。”

发现周曼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江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半天,但由于天色已晚,始终无法看清长相。

又问她:“这位是?”

周曼:“我在回来的路上碰到抢匪,包被人给抢了。是这位好心的林先生帮我给抢回来的。”

听到这话,江宏快被吓死了,“你被人抢劫了?怎么样,人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没有受伤。倒是林先生的手,被抢匪用刀给割伤了。”

“林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江宏热情邀请,“要不要去屋子里喝口水?”

……

江宏对周曼的态度,成功让林百川误会了两人的关系。他本来以为是个亲戚,堂哥表哥之类的。

就算没有这么近,应该也是个远房亲戚。结果后来慢慢跟周曼熟悉起来,才知道只是邻居。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江宏对周曼一直都很照顾。

后来周母查出肺癌,临终前也曾拜托过江宏,帮她多照顾着点儿周曼姐弟俩。

“所以,”林百川问:“你觉得他对你好,只是因为你们一起长大,以及,你母亲在临终前拜托过他照顾你?”

周曼的确这么认为,而且她对江宏,也一直当做哥哥看待。

但眼前,林百川的表情却在告诉她,他并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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