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感觉不一样了,要不是怕学生们看到了太惊讶,她真想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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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1年时,佛罗里达州巴拿马市有一个名叫吉迪恩的穷年轻人,他的学历只到8年级,和一群跟他差不多的年轻人厮混在一起。
接着有一天,当他在路上闲逛的时候,忽然被警察逮捕,理由是他盗窃了台球室内的若干酒类,并且盗窃了收银机里的65美元。
吉迪恩虽然只有8年级的水平,可是他喜欢读报纸,知道自己有权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律师,于是在开庭前提出了要求。
吉迪恩所说的权力是指的最高法院1938年审理的约翰逊案,但是适用于最高法院的,不一定适用于各州法律,比如1933年宣布废止的禁酒令在一些州要到1939年才废止,这是根据各州的利益来决定的,由此产生了“毒树之果”的案例,被非法监听的嫌犯所贩卖的商品是酒。
当时的法官认为吉迪恩只是没事找事,他匆匆解释了一下,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只规定死刑的重罪才会提供免费律师,接着就敲响了木槌,宣布开庭。
吉迪恩见法官对自己的要求不屑一顾,只能引起头皮说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也就是自己为自己扮演律师。
代表州政府的检察官哈里斯有博士头衔,他也对吉迪恩的不自量力不屑一顾,开口就说出一大堆法律术语,让被告晕头转向。
接着控方请出了关键证人,一个名叫库克,同样游手好闲的人。那个时代的摄像头并不普及,当警察发现台球室被盗后,他恰巧在附近,根据他提供的证词,警察才逮捕了吉迪恩。
在庭上库克将向警察叙述的案情又叙述了一遍,轮到吉迪恩作为律师盘问时,他询问库克是否有前科。
在美国刑事审讯流程中,如果证人品行不端,可以反正其证言是值得怀疑的,进而否认证人出庭作证的资格。
吉迪恩扮演律师,他没有权力去调查另一个公民是不是有案底,但就算吉迪恩刨根问底得问下去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根据《美国联邦法证据规则》404(a),反对用品性证据来证明品性一致行为之一般禁止性规定的例外条例中,关于证人诚实与否之品性声望证据或关于该品性的意见形式的证言,来攻击和支持证人可信性,只有在证人诚实品性受到攻击后才可采用。
意思是说不能因为库克有前科就质疑他的诚实品性,但假如说一个没有前科的人,他加入了一个以撒谎、欺骗甚至杀戮来保护彼此的秘密组织,证人的诚实品性遭到攻击,这样的证言才能采用。
吉迪恩同样有入室盗窃前科,警察不会无缘无故去逮捕一个清清白白的良好市民。一般在审判之初,法官和控辩双方回从当地居民中挑选6到12个人当陪审员,陪审员在听完整个案件的全部陈述和辩护后开闭门会议,裁决被告是否有罪,再由法官量刑判决。正因为如此,控辩双方对挑选陪审员极为重视,吉迪恩并不知道这一点,法官将陪审员名单交给他后,他稀里糊涂得照单全收,而这些陪审员是检方精心挑选的,要么是家人或朋友是犯罪的受害者,要么是朋友家人在执法部门工作,或者干脆对贫困嫌犯有偏见。
当吉迪斯学着律师的样子盘问主要证人是否有案底时,证人支支吾吾得回答自己没有。轮到吉迪恩找出证人的时候,他找来的8个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的证人都无法澄清事实。然后吉迪恩就被定罪了,并且法官还判了最重的5年监禁。
由于他交不起保释金,也没有钱找律师,只能在监狱里服刑。进入了监狱后,吉迪恩并没有屈服,监狱里有一个图书馆,放一些法律有关的资料,然后吉迪恩通过自学,利用法律规定的穷人申诉特权,用铅笔写了“赤贫人申诉书”,将佛罗里达法院告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这封信里他没有为自己叫冤,而是根据宪法14条,指出福罗里达州法院用“不正当程序,剥夺了公民自由”。
这一条宪法有几个分条,比如在美国的土地上出生就是美国人,众议员数量根据人口分配,合众国公共债务问题和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等等。
但与吉迪恩有关的,是合众国公民豁免权,“未经过适当法律流程,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或财产”。
这一条可以追溯到1689年《权利法案》第五条: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不受剥夺,非经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征为公有。
美国革命之前,很多地方并不援引人身保护法,但当时的人们普遍知道人身保护法是英国人自由的重要堡垒。
在制宪会议上,查尔斯平克宁曾援引1780年马萨诸塞州宪法,以人身保护权进行辩论,除了急迫和不可推却的情况外,公民应该能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人身保护令的保护,而这个“急迫和不可推却的情况”即包括叛国罪。
同样是宪法第14条第三款:任何人,凡是曾经以国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官员、州议会议员的身份宣誓拥护合众国宪法,而后来从事颠覆或反叛国家行为,或给予国家敌人以协助或方便的,均不可为国会的参议员、众议员、总统或副总统。
吉迪恩当然不可能成为总统或着参议员,但他依旧可以在没有获得参众议院三分之二选票的情况下改变合众国的法律,因为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一致裁决,基于公平审判的原则,各级法院应该为穷人提供免费的司法援助,警察在逮捕犯人时也要念“米兰达告诫”,如果罪犯请不起律师,法院将为其免费提供,也就是电影里尼奥对特工们说的“我知道我的权利,我要打电话”的由来。
吉迪恩在获得了申诉权后,他还有一场仗要打。其实在第一次庭审时,他还有机会证明库克证言的不可信,也就是通过交叉盘问,这一点就比较难了。
交叉盘问不是稀里糊涂得问,而是要设置陷阱,诱导式得提问,让证人记忆无意识重构。许多“老实人”很容易犯下证言性错误,比如一个人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看到一个没有拿手电筒的人翻找收银机,并且能准确辨别其体貌特征,并且叫出对方的名字。
交叉盘问需要专业训练,8年级学历的吉迪恩没有,而为吉迪恩复审提供法律支援的律师具备,于是他们很快发现了库克证词的破绽,接着翻案——真正偷窃台球室的是库克,他栽赃陷害了吉迪恩。
这起案件因为警察急于破案,检方追求“胜诉率”,陪审团和法官偏听偏信而造成。在吉迪恩案后,佛罗里达的监狱开始了清查,数千名在押囚犯因为没有法律援助而获得复审机会,大多数人在复审后重获自由。
但有些法条虽然存在,却不一定有用,尼奥对特工说了知道自己的权利,特工完全没有听他的,让他打电话。
在某些情况下,人身保护令是可以中止的,这也是制宪会议上辩论的焦点,南卡罗来纳州就希望人身保护令没有中止。
1692年南卡罗来纳州也迁徙了1679年《人身保护法》,使其人民短暂拥有人身保护令,但是他们在英国的总督否认了这个请求,认为南卡罗莱纳适用的是英国法,所以没必要,南卡罗莱纳人也信了。
事实证明,情况远非如此,然后1700年他们就向贸易委员会提出抗议,贸易委员会否决了。
安妮女王继位后命令总督们落实人身保护法和保护令状,弗吉尼亚总督在不涉及叛国或重罪的案件中予以落实。
1807年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把人身保护令纳入美国法律,国会有“使命”保证这个法律保持活性,人身保护令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该项权力不再和逮捕令一样需要人签署,任何美国公民可以和吉迪恩一样在接受审讯时提出,前提是他要读报纸。
“这太可笑了,那些‘机器人’居然还要申请逮捕令。”波莫纳抱怨着。
“戏要演全套。”西弗勒斯没精打采地说。
波莫纳也很想学尼奥,给他们一个指头,可惜这个动作不适合女孩做。
“呸。”她冲着银屏里的特工并且附赠一个鬼脸。
虽然这么做实在没什么“杀伤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