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巴拿马是美国人的租界,它最值钱的是巴拿马运河。但英国人在巴哈马也有一片岛屿,岛上盛产的朗姆酒深受美国人的喜爱。
装备升级后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开着汽艇抓这些私酒船还是能行的,三海里执法权是1878年英国制定的《领水法》规定的,美国要求改成12海里,就是对以前的旧秩序发起挑战,且由于航运减少,英属巴哈马向英国交税变少了,于是英美两国就领海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船只也是领土的一部分,因此美国在1922年10月颁布法案,禁止一切美国船只售酒,同时也禁止外国船只在美国领海售酒。
这引起了国内外船主们的不满,最高法院在接到了无数的抗议后,改成美籍船只禁止在3海里范围内售酒,司法部有权禁止所有外籍船只载酒进入美国领海。
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遵守,只有英国船主们不满这个规定,他们要求英国政府对美国“强硬”,并且筹钱买了一船货,毫不遮掩得开到了美国。
最后美国国务卿休斯与英国签订了新的国际法,3海里不是不可侵犯的,变成了涉事船只1小时航程的距离为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执法范围,也就是说看谁跑得快,美国也允许英国封装酒品进入领海,只要他们没有被抓住。
等英美签订了《禁酒条约》,美国又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
加拿大与美国即有邻海又有邻土,但不管那条国界线多么“隐形”,它都是存在的,不可能像橡皮擦一样擦掉,然后两个国家执行一部法律。
假设这样,有一艘运输啤酒的车在路上侧翻了,路人看到了非但不前去救司机,反而把车上的酒都搬走了,这种哄抢行为是不遵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大家都想打黑领带,像绅士一样参加高级酒会对不对?
有海上的领土就有陆上的领土,大使馆是属于所在国的国家的领土,比如胡佛经常去的比利时大使馆,那里没有禁酒令。
如果仅仅是为了喝酒,还可以去别的大使馆,但胡佛和比利时有特殊交情,在比利时被德国占领期间,他帮助12万受困的美国人返回了美国,之后又向比利时提供补给,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胡佛成了粮食总署署长,在为本**队供应粮食的同时,也为盟友提供食品补给。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面临严峻的粮食问题,1923年一个面包20万马克,一美元可以换6.5亿马克,而在1921年一个面包才20马克。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是通过1919年5月29日的日食期间,观测恒星的光是否因时空弯曲而论证的,在此之前根本没人相信爱因斯坦的理论。
弗雷德里希答应了,但是在他出发前三周,奥地利大公被刺杀,由于克里米亚与德国是对立的,弗雷德里希被扣押了整整一个月,士兵怀疑他带着望远镜,是敌方的间谍。
倘若镜中花、水中月是一种幻梦,那么水中的太阳是真的?
毕竟人的眼睛不能直视太阳,它太刺眼了,人类需要戴上眼镜或者通过水中的倒影观测。
她回头,又看向了那个喝醉的女人,她长得和自己有点相像。
伊西多拉其实是不难理解的,逃避痛苦比沉浸在痛苦中好很多,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她又看向了天上的太阳,其实她记得,入睡前并不是在城堡里的卧室,那里一股杀虫剂的气味,所以她来到了温室的准备室。
天上没有月光,因为快到朔月了。
一片漆黑是什么都看不见的,必须要光,才能看到瑰丽的星云。
她又潜入了水里。
拉文克劳塔距离天空很近,天体舞会这个名字很适合他们。
斯莱特林则位于黑湖底,时不时能听到人鱼的歌声。
取这个名字能打败天体舞会么?
她游啊游,不是说喝了无梦酣睡药剂可以不用做梦吗?为什么她还在做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