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猛地一激灵,从椅子上弹起来,“谁,谁住店?”
看到时霆和言卿,他立刻笑眯眯的“你们二位不是不住店吗?”
时霆道“我女朋友说这里空气好,想住上两天散散心。”
说着,温柔的看了言卿一眼。
言卿明知道他是故意在跟老板作戏,但还是脸了红,那句女朋友让她心跳加速,不能控制。
“你女朋友真有眼光,我这里不但空气好,还有野味儿,二位要是住下来,我晚上给你们炖山菇野鸡汤。”
老板带着两人进屋后,热情的拿出一个登记簿,“麻烦两位登个记,现在的法律有规定,凡是住店都要登记,不然哪天来个突击检查,我们也要被罚。”
言卿曾经读过《顺城法》,其中的确有住店登记这一条,心里对时霆的深谋远虑越发敬佩,这可是在近代才开始实施的政策,而他却在这个时代就想到了。
时霆随意写了两个名字。
在写名字的时候,他留意到之前还有五个人,分别住了四个房间。
“我们这是小店,楼上只有五个房间,其它四间已经有人住了,委屈二位住这间吧。”老板打开一间房门,“这个房间虽然小一点,但是推开窗就能看到后面的林子,风景也算不错,要是幸运的话,还能看到野鸡打架。”
这个房间的确不大,只有一张床和一套桌椅。
窗帘很旧,被太阳晒的掉了色,桌椅也都掉了漆皮,露出里面廉价的木头。
老板推开窗,放进新鲜空气。
“老板,那四间房里住了什么人啊?”时霆随意的问。
老板回答道“四男一女,有一对男女是对象关系,就住你们隔壁,另外三个男的也都二十多岁,说话的口音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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