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就是我。而我的这条命是易遥拿她的命换的来,不过幸好,过了一千年多年了,我没想到她竟然还活着。”
风清漪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里的喜悦是掩饰不住的。
“管姑娘之前曾经说过,其实你一直想去死的,就是因为他是吗?”易遥,这个名字那天晚上在珍馐斋的屋顶上,他也从她的嘴里听到过,那把长缨枪的主人,她的未婚夫。
风清漪闻言笑了笑,“我现在可一点儿都不想去死了。”转瞬间,她收敛起笑容,一脸认真地看着项云瑾,“我一定不会让你死的。”一定一定不会让那种悲剧在自己面前重演,再不要有人受自己牵连而丢掉性命。
“那他呢?你如何知道他还活着?”
风清漪略有些奇怪,眼下是攸关他生死的大事,他怎么却老是问自己有关易遥的事情?
“当初蓬枭……就是我方才跟你说的我的那个宿敌,他原本是混沌初开始,盘旋在天地间的一只大鹏鸟,后来天长日久吸收天地灵气,便有了灵识。当初他练鬼为兵,集结世间妖怪,扬言要颠覆三界,万物皆要以他为主。他性子残戾,手段狠辣,所到之处,皆是血流成河。身为仙者,自然不能坐视不理,当初我与另外几位上仙一起寻到了他的踪迹,跟他交上了手。在这一战中,我伤了他的一只眼睛……”
“所以他就记恨上了你,一定要杀了你解恨?”
风清漪点头,“是,自那一战之后,他突然放出话来,说只要把我交出去,便可保三界平安,他自此隐匿,再也不出来兴风作浪。”
一直到那个时候,风清漪才明白,其实蓬枭根本就不是真的想统领三界,他只是活得太无聊了,所以才声势浩荡地弄出这么一场动静,于他而言,死了也没什么遗憾,若是活了便可享受一番权利在手,万物皆由他掌管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有可能他很快就厌倦了,但是能得短暂的刺激对于千年万年都百无聊赖的他来说已经是很难得了。
“一开始的时候,自然是没有人肯的,神仙如何能向妖邪低头?后来几乎是全部的天兵都出动了,可……虽不说是惨败吧,结果也是两败俱伤。然而那蓬枭是个不要命的,他杀红了眼,连自己的性命都豁了出去,连歇口气的功夫都不给,眼见着已经是横尸遍野……”
项云瑾听她说得这样云淡风轻,心内却泛起阵阵心疼,“他们最后还是把你交出去了?”
“不说是主动把我交出去的吧,可也都袖手旁观了。”那个时候的自己,根本就不是蓬枭的对手,谁都明白自己若是落在他的手里,那是必死无疑了。
说到这里,风清漪苦笑了一下,“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当时其实并没有什么怨恨的感觉。自打我记事起,便跟在女娲娘娘的身边,她是个为了天下苍生能牺牲一切的人,耳濡目染之下,我也一直觉得自己有护佑天下苍生的责任。所以那个时候,就算他们不这样做,我也会主动去找蓬枭的。我当时已经有了计划,就算是死,我也要拉着蓬枭一起死去。我要用他独创的合魂法,将我的魂魄注入他的肉身,将他的肉身为我所用,到时候只要我杀了自己,他也就会跟着一起灰飞烟灭。”
项云瑾不自觉地握紧了自己的手,他能想象得到当时眼前这女子是以怎样一种决绝的心情在面对着当时的一切。
“可是我万万没料到,就在我动手的前一晚,易遥在酒里下了药,等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她用了我的法子,跟蓬枭同归于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