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这些围观百姓是看得兴奋还是可怜她们,那小妇人就在他们的围观中被拉进了衙堂。
然而,对她来说,这才只是个开始而已。
就见那小妇人才刚被压进衙堂,便有一群汉子冲了上去,直接抓住她,在她的挣扎中对其脱鞋扒裤,而那些衙役竟完全不管,反而待在一边看戏。
这次,薛琅静当真是被这幅画面震撼到了,她不由得再次问向那老大娘,“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这样都能被允许?这普天之下可还有王法?”
岂料,这老大娘正看得津津有味呢,对于她的提问只不甚在意地回道,“被告妇人都是必须光着脚过堂的,这咋就不行了?”
“被告妇人必须光脚过堂?哪条律法规定的?且就算如此,脱鞋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扒掉裤子?”
到此,薛琅静胸中的怒火更甚,但还是忍着怒气和气地问那老大娘。
这里可是县衙,不是那匪寨啊!
“这咱哪知道,反正就是这么规定的,这就是该,经过这次教训,也能让那些女娃好好看看偷汉子的下场,看她们还敢不敢再去偷汉子。”
说着,老大娘还朝着那小妇人啐了一口,仿佛如今女子所受的苦难都是这些不检点的女子给带来的一样。
未从老大娘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薛琅静继续看向堂内。
此时何止只是脱鞋扒裤那么简单,在那一众汉子的肆意撕扯之下,很快,那妇人下身便已经不着一物了。
更过分的是,一些汉子还拿了女子的裤袜绣鞋,将他们分给众人传看,从堂内传到堂外,外头那些拿到女子私密物件的汉子们,更是对着手中的物件儿或看、或闻、或摸,或是干脆几者都有。
而小妇人的婆婆则被衙役们拦着无法上前,只能绝望地嚎啕大哭,喊着冤情。
然而,更惨的是那女子,只着上衣被一行陌生汉子调笑且上下其手不说,又被那么多人围观,口中除了无助又凄惨的叫喊声外,再无其他。
至于围观百姓,不是无动于衷便是看得有滋有味,且这些人中有男有女,也只有少数妇人眼中有些许的怜悯。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阵,便有衙役给妇人上了枷锁,直接将她押出堂外来到大街上,让她游街示众,旁边更有人敲锣打鼓。
此时,宽广的大街让可以对小妇人上下其手的汉子更多了。
听着边上众人的调侃声,薛琅静才知道,这也是有名目的,便是‘卖肉’。
经过一圈游街,妇人再次被拉回衙堂监押,一直持续到县令升堂。
整个审案过程,更是叫薛琅静看得瞠目结舌。
案情极为简单,便是一个汉子告她与一长相如何如何的汉子偷情,被自己与两个汉子撞了个正着,之后那奸夫跑了。
随后,县令便传来两个汉子上堂作证。
到此,整个案子结束。
因无其他证据,最后县令判了小妇人杖臀二十,且这县令以妇人可能存在不止一次偷情为由,让人将其上衣也褪去,赤身受刑。
待那小妇人受完二十杖,后臀已是一片血肉模糊。
但这却尚未结束,只见那刚受完刑并且全身上下不着寸缕的小妇人又被戴上枷锁、拉出堂外再次游街示众。
然而,这仅仅只是过了堂而已,妇人还得在衙前监押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