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远的村子,就算给他们分配离自家最近的山地,来一趟至少得走两个多时辰的路,这要是也与其他人一样回去吃午饭,每日的时间怕是都要花在走路上了。
哪怕午饭吃自带的干粮,早晚一个来回也得要四个多时辰。
本来一日能做工的时间,有六七个时辰就顶天了,他们大半日的时间都得花在走路上,两日的效率都顶不上人家一日的,这要如何解决?
最后众人便商定,薛家扣除一部分工钱,包村民们一日三餐,这三餐虽然不能说保证人人都能吃到十成饱,但**分饱是有的。
而那些离山林较远之人,可以在做工期间带上铺盖衣裳等物暂住在山林这边。
薛家便要为这些人安排好住处。
到此,所有事项便都商定好了,双方在亭长的见证下签订了最初版的契约。
至于一应细节,自然便要往后再补充。
郑林楚给薛家的在山地方面的预算便是六万两银子,去掉这五万六千两,只剩下四千两。
而四千两银子用来开垦以及围建这十万亩地,再加上后期还得雇人种植,显然不够用。
便只能从另外两万两银子中抽出一部分。
好在山林最终买到十万亩地,原本打算租种的便能少上一万亩。
如此,那给的两万两银子便又宽裕了。
这么算算,八万两银子要种出这十几万亩地似乎也不会有太大的困难,甚至还可以抽出一部分银子用来购置工具。
不过薛家短时间内若还想要存些银子基本便不可能了。
如今已经种下的四千亩山将来所收获的那批番薯,就算全都制成成品卖给郑家,加上人工费用,大概也只能抵上两万两银子。
而到时还得雇佣大量的村民来加工,这费用还得薛家自己先掏钱银子。
与众人定好契约之后,田地与招工之事便暂时都不用自家操心,江芊月两人终于可以在家歇几日。
那十万亩山林还得等县太爷那边下批示,之后才能去付银子,等亭长派丈量人员过来划定土地。
这便需要一段时日。
在这期间,招工以及租种田地之事,便由各位里正自己在村中召集人手以及统计。
薛家给的地租绝对不算少,再加上对愿意租地的村民更是优先招工。
地租与工钱加起来,他们能得到的银钱绝对比自家种粮食要多上许多。
如此自然便是租出去比自家种粮食划算。
当然,有许多村民便如同江芊月所想的那般,相比起银子,他们更看重粮食。
对于这部分人,薛家便以粮食替代工钱。
如此优厚的条件,村民们自然是相当接受。
之所以如此接受,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田间的产出除去农人的勤奋耕种之外,还要看老天爷的脸色。
而老天爷要如何,却不是他们能决定的,运气也很重要,万一要是遇上个天灾**呢?
若是将地佃给薛家,有契约在手,便不用担心这突发的天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