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余蘅先找了江宛:“我有个东西给你。”
江宛把辫子甩到身后:“什么东西。”
“无咎让我给你的。”余蘅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
经过昨夜谈话,今日相见,到底多了几分尴尬。
江宛接过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串手链,样式奇奇怪怪的,顶端悬着一颗动物牙齿和一个石头。
“这是什么?”江宛问。
“狼筋手链,白的是狼牙,黄的是狼目石。”余蘅指着那块黄色的石头,“这种石头极为坚硬,与狼牙相击有金器相击的声音,就算在北戎,也十分珍贵。”
江宛笑道:“可作为一条手链,真的是不太好看。”
“那你就别带了,这狼筋一沾水就会往里缩,说不定戴上就取不下来了。”余蘅想了想,“不过,你最好还是留着吧,狼目石虽然长得不好看,却是首领及其家眷才能佩戴的。”
无咎给的,当然要好好留着。
江宛盖上盒子:“只有一条手链,没有信吗?”
“这盒子是出发前一晚送来的,来人没说有话带给你。”
江宛犹豫一瞬:“你怎么当时不告诉我?”
“当时启程,事情多,我也忙忘了。”余蘅神色坦然。
江宛把盒子放在桌上:“不过,如果这链子只有大王和大王的家眷能戴,那不就是王后或者公主才能戴吗?”
是了,这就是余蘅一直不曾把狼目石拿出来的原因,这块狼目石虽然未经打磨,看着不好看,但狼目石之所以在北戎地位崇高,就是因为打磨对了,狼目石在阳光下极为璀璨,胜过世间所有宝石,是北戎王后最喜欢的饰品,北戎崇拜狼,北戎语里狼王就指北戎王,而王后的称呼则是狼目。
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给江宛送这种含义模糊的手链,一个弄不好,万一成了定情信物怎么办?
要是成了定情信物,他可怎么办?
所以余蘅拖到今日,才把手链交给江宛。
江宛没体会出余蘅的这层心情,把盒子收了起来。
余蘅从怀里掏出封信来:“还有一封信,席先生留给你的。”
江宛:“又是给我的?”
余蘅道:“对,这封信他交代到汴京以后再给你。”
“那我现在看吧。”江宛展开信。
“今生至此,回首可托付者,寥寥而已。
多年呕沥,心血不吝,非为太平,非为故国。余无远志,亦无雄心,只为一心,只为一人。
此心恐见弃,时觉哀哉,仍不愿君知,惟愿君不悔。
愿斩恶蛟还清天,安甲归剑挽羿弓。
既不悔,无话可笺矣。
残命惜悯,已然无憾。
私念,无蝶成梦,晚照终落,望尽孤寒应思我。”
到这里,信就结束了。
信不长,但字字句句都是真心。
江宛道:“这封信好像不是给我的,是给……”
是给安阳大长公主的吧,可是席先生又为什么让余蘅把这封信交给她呢?
席先生曾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黎明苍生,天下太平,可这封信里却又明明白白写着,他不过是为了安阳大长公主罢了。
如果他是为了完成安阳的愿望,那么,安阳愿望莫非也是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