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牧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漂浮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往下一坠,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
“不能死,你现在是霍家的独苗,你死了,霍家就绝后了”
隐约中,他听到一个老太太在呼喊,还没听完,就失去了意识。
“我知道你恨我从小对你不好你背地里骂我死老太婆”
“各位行行好,我孙子得了重病,想带他去津海求医,路上丢了盘缠,求好心人施舍”
“大夫,求求您救救我孙子吧”
“我有钱,我有钱,您等等您看,这是金牙,纯金的大夫,您一定救他他是我们家的独苗,他要是死了,老身也活不了了”
“姑娘真是活菩萨,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陈牧睁开眼睛,看见窗外昏暗的天色,已经快要入夜了,起身坐到桌子前,拿出火柴,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
屋内只有一桌一床,十分简陋。
他看着这间连毛坯房都比不上的屋子,有些心酸,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先是重病缠身,昏迷了好多天,醒过来,就发现有一个大坑在等着自己。
他魂穿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只剩下一个七十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其他人都死绝了,说是遭了匪。
最糟糕的是,他们没钱了,所有的家当,就够吃半个月的饭。
他身体恢复了一些后,赶紧出去找工作,却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这里不是地球,想打工挣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就要说到这个世界的环境了。
他并没有继承到原主完整的记忆,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加上这几天的见闻,足以让他做出判断。
这是一个蒸汽时期的集权帝国。
他看见了不少蒸汽机器,也见过有军警模样的人背着长长的火枪。却没有见到有电灯之类的电器。
化上,跟他在地球时很相似,就像是平行世界。可是字和历史,却是截然不同。
当今的国号为晋,年号是景仁三十二年。
这年月,想找个正经工作可没那么简单,普通的店铺收人,首先要家世清白,往上数三代,没有作奸犯科之辈。而且,大多只招本地人。外地人想去,需要两个本地人作保。
陈牧问了一圈,都是这样的要求,就死了这条心。
周边倒是有不少工厂,只是他没打算去,这时代的工厂,是名符其实的血汗工厂。绝不能进。
没办法,他只能去搬砖不对,是去码头扛麻袋。
每天累得半死不说,工钱还差点被工头给克扣了,要不是有个工友仗义执言,这几天工都白打了。
这万恶的旧社会。
陈牧从怀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厚厚的本子,这里的纸笔都贼贵,这本一百来页的稿纸,花了他一天的工钱。
他伸手到口袋里,不出意外地,摸出了一支黑色的钢笔。
陈牧凝视着手上的钢笔,它看起来很普通,材质一看就是便宜货。
这是他在小买部,花十块钱买的。穿越过来后,他发现这支钢笔也跟着他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就在他的口袋里。
跟着他一起穿越过来的,肯定不简单。
陈牧一松手,钢笔掉到桌面上,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他再次将手伸进口袋,取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支钢笔,正是刚刚消失的那支。
这正是这支钢笔的神异之处,只要离开他的手,就会消失不见,回到他的口袋里。
嗯,一支永远不会丢的钢笔。
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玄妙,暂时还不清楚。主要是这里的纸张太贵了,他想找点纸来写东西都找不到。
陈牧摘下笔帽,在第一页写上倚天屠龙记五个字。
“金老先生,对不住了,穿越到异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赚钱的手段,只能借用你的作品来养家,有怪莫怪。”
他以前是全职写手,大学毕业后就没出去工作,写了几年,也没有别的谋生技能了。更惨的是,他大学学的是商务英语,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写,他擅长都市和玄幻,都市就不说了,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无异于科幻。玄幻肯定也不吃香。
还得是传统武侠,金老先生的最合适。他本人也最熟悉。
记得刚开始写那会,成绩惨不忍睹。于是他痛定思痛,从最基础的学起,就模仿金庸的作品来练习。
他的方法是,先将一段情节看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来写这段情节,再跟原对比,看一下差距在哪里,再一点点改进,这样就能快速提高自身的水平。
前段时间刚播了最新版的电视剧,里面的妹子都不错,他追完后,又复习了一下这本书,对情节最熟悉。
至于背景,稍微改一下就行了,反正王朝末年都差不多是那个乱象。
他拿起笔,深吸了一口气,让那口气在肺部停留了几秒钟,蕴酿了一下,将气吐出,开始写下第一行字
刚开了个头,他就进入了状态,原著的字情节,自然而然地浮现在他脑海中,他刷刷刷地写下来,没有丝毫的停顿。
这种状态他之前也有过,思如泉涌,码字效率奇高,一个小时就能写出一章。
只是,这种状态并不经常能碰到。
当全身心地沉浸在一件事情上时,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陈牧写下最后个句号,恍惚了一下,才意识到第一章已经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