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李勋等人收拾好行装,正要出发。
天还有些蒙蒙亮,阵阵马蹄声呼啸而来,从这马蹄声的样子去听,来的并非一人,而是一队……
李勋心神立即提了起来,这里是漠蒙,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发生。
“聚阵,防御。”
李勋大声嘶吼,下达了命令,两千余名士兵,在毛安福有序的指挥下,很快便是集结完毕。
片刻之后,前方一片尘土飞扬,李勋看去,黑压压的一片,骑着战马,正呼啸前行,当前一人骑在一匹枣红色的大马上,穿着金色的铠甲,猩红的披风飞扬,皮毛之衫在外,那马儿的四蹄上还镶了铁刺。
马匹上的每一个人,都沉默的跟随当前的那个穿着猩红披风之人,似乎可以跟随着他,勇往无前,毫无畏惧。
越来越近,马上就要进入弓箭手的射程之内,李勋手已经抬起,正要下达进攻的命令,这支大军却是放慢了速度,在一里之外停下。随后那名猩红披风之人领着百余名骑兵,继续前冲。
李勋有些明白过来,连忙大声叫道:“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放箭。”
他们很快便是冲到了近前,那名穿着猩红披风的人,是一名三十来岁的强壮男子,脸上有着一道划过整个面孔的刀疤,一身煞气弥漫,其左手牵着马绳,右手拎着酒壶,仰起头喝了一口烈酒,随即冷冷扫了四周一眼,沉声喝道:“主事的出来说话。”
李勋从队伍中走了出去,看了这人一眼,拱手说道:“在下李勋,乃为护送使,阁下是何人?”
刀疤男打量几眼李勋,见他身材消瘦,脸上顿时有了轻蔑之色,冷冷说道:“我天雄可汗乃是大晋皇帝之弟,双方一直友好,使者的安全现在由我负责,你这个护送使可以带着人回去了。”
李勋眉头微皱,压下心中的怒火,拱手沉声说道:“我奉命护送使者前往尔克城,没有到达目的地,我不会离开。”
刀疤男冷冷笑道:“既然到了我漠北,就由不得你说了算,我再说一遍,带着你的人马上离开,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恕难从命。”
李勋怒目而视,直言拒绝。
刀疤男冷冷看向李勋,手按到了腰间的剑柄上,浓重杀意散发出来。
“何时争吵?”
就在这时,刘桀从队伍之中走了出来。
李勋对着刘桀躬身一拜,把事情说了一边。
刘桀点了点头,盯着刀疤男看了一会儿,随后淡声说道:“你与老夫的一个故人有些相似,阿拉坦仓是你的什么人?”
刀疤男神色一震,见刘桀气质非凡,不怒自威,自有一股慑人的威严,知道此人来历定然不凡,不敢小瞧,拱手道:“在下阿拉哈桑,阿拉坦仓正是我父。”
“原来是故人之后。”
刘桀淡声道:“当年我为陇右节度使之时,你父曾在我麾下效力数年,每战皆是冲锋在前,往往能够取得胜利,二十余年未见,没想到他的儿子,也是成为了一名猛将,果然是虎父无犬子,老夫甚是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