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这里不要动,我去找阿爹拿了银子我们就回去抓药。”
白诺木然的站着,手被一个矮她一个头的小男孩牵着,那小男孩虽然比白诺要小一点,但是脸上已经出现了一副成熟刻板的小大人神色了。
白诺一个大人,被一个小孩子这样叮嘱,有点想死。
哦,不,她已经死过一回了,这会要是再去死,她会怎样?白诺不敢想。
一时间,白诺非常的犹豫。
看见白诺这样呆呆愣愣的样子,小男孩,就是这个身体的弟弟,叫白煜的,显然有些无奈,但是好像也习惯了,耐心的问了一遍,“姐,你听见了吗?在这里等我,我去找爹拿钱抓药。”
白诺木然的点头,低头看着她的脚,动了动脚,就看到脚趾头从鞋尖那里钻了出来——这鞋子破了一个洞。
白诺无声的叹了一口气,继续低头看脚丫子,白煜显然已经习惯了,神色如常的说道,“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跑。”
她能乱跑到哪里去?
白煜见白诺一副听话的样子,放心了不少,深呼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壮胆,然后就走出了这个破落小院子。
白煜一走,白诺顿时就送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顿时就垮了下来,整个身体像是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一样,一下子就蹲到了地上。
半响,白诺才回过神来,抬起手臂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心里脸上都想哭。
她原本,是沐浴在祖国阳光下的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一枚,刚刚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工作、刚刚跟暗恋的帅哥眉来眼去了两天、刚刚在家里的帮助下买了一套八十平米的两居室——还没来得及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就喝酒喝死了。
小资女青年变成一个小孩子,白诺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
这么一会功夫,白诺好歹理清楚了她现在是什么情况了,她喝酒喝死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具身体里面,搞笑的是这具身体的名字也叫白诺,不过这个白诺,就没有她这么好命了,她活了二十几年一路都顺风顺水的,人生中唯一不顺的事情就是横死了;但是这个白诺就不一样了,她才十三岁,脑子却不大清楚有点呆呆傻傻的,只知道这里村子的名字,叫蔗地。她和父母还有奶奶弟弟住在一起。
倒霉的是,现在白诺的妈并不是亲妈,而是后娘。
说来都不知道是埋怨白诺身世可怜还是埋怨白诺的爹渣,这白诺原本也是有娘的,可是生弟弟白煜的时候难产去世了,她爹当年就娶了同村的一个小寡妇,这小寡妇还有一个比白诺大的儿子,现在正跟他们住在一起。
这小寡妇姓陈,要说这陈女士也是一个人物,长的生性风流身姿妖娆就不说了,还很会哄人,嫁过来以后,把她爹哄得死死的,守着陈女士还有陈女士的儿子过日子。陈女士不光把老公的前妻生下来的女儿还有儿子都赶到一边去了,还把婆婆也赶到一边去了,这老公一点意见都没有,还高高兴兴的。
哦,对了,这家里的房子都是拿她娘的嫁妆盖的。白诺之所以知道这些,都是奶奶时不时的就在耳边嘀咕她听到了记下来的,白诺什么都不知道。
睡人老公打人孩子还花人家的钱,白诺啧啧感叹了两声陈女士的光荣事迹以后,再次为自己的未来忧心了起来,这一问三不知的,如何是好啊?
“傻子……”白诺呆头呆脑的想着事情的时候,头顶却传来一声略显轻浮加猥琐的声音,呆头呆脑的抬起头的看上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男人正用猥琐的目光打量着他,那绿豆眼淫光一阵阵的,十分不怀好意。
这就是她那便宜大哥,陈志了。这陈志年方十六,比白诺大三岁,高出两个头,他跟着陈女士嫁过来以后,因为仗着白诺娘亲留下来的钱,加上白诺爹白大林有一手木工的好手艺,所以这陈志过的日子是优哉游哉的,人每天啥事都不干,就掏掏鸟窝抓抓小鱼,赌赌钱外加摸摸村子里面小姑娘的裙底,在村子里面是神憎鬼厌狗也嫌弃。十六岁本来是身子抽条疯长的时候,可是陈志瘦的跟麻杆儿一样,脸色苍白,脚步虚浮,一看就是那种事做多了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