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陆,你这一整天怎么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累了?病了?还是”
陆延之:“我好得很,能、能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好!”沈婉也不继续问了。
她将李金凤送的毛皮鞋拿了出来,来来回回的看着。
越看越觉得喜欢。
“你还别说,金凤的眼光挺好的,这鞋子瞧着好看,上脚也一定好看。”
女人爱美,也喜欢美的东西。
管你是三岁,还是三十岁,又或是九十岁。
只要好看,女人就没有办法拒绝。
“不就是一双鞋吗?至于吗?”陆延之说话带了一点点情绪。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也得看是谁送的啊!旁人送,我肯定也只当是一双鞋,可那是咱儿媳妇送的。
你说咱们也没对建国付出过,也没为金凤做过什么,当初你还算了,当年的事儿,不提了。可你看现在,四个孩子,咱们要亲近哪一个,她不让了?
圆圆在咱们那儿住了一段时间吧?见到你我,喊也亲近吧?换做别人”
虽然心底,已经认同了妻子的说反,但陆延之仍旧嘴硬:“那是我孙子!”
“那是你孙子又怎样?当初咱们可是连儿子都没管的,孙子那儿咱们又有什么资格去争取什么?。”
儿子刚生下来,母乳都才喝了几天,就送到了陆老爷子这儿。
换做其他人,大概连理都不会理吧?
虽然儿子和他们始终不亲近,但现在这样,已经算是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