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老子便成了那片荒山的主宰,每日与妖兽为伴,饿了就宰杀妖兽食之。
呵呵可笑不可笑,曾经那些妖兽对老子张牙舞爪,更是视老子为鱼肉。它们若不是忌惮那只垂死的灵兽护着老子,恐怕老子早就成了它们的腹中之食了。
嘿嘿可是后来老子变得强大了,那些妖兽便格外的孝敬老子,每日给老子贡献几枚兽灵丹,伺候得老子极是舒坦,老子一高兴了,便会对它们少一些杀戮。
嘿嘿这就是力量的好处,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力量,这世上的一切,随你为所欲为。”
“阁下只是匆匆经过一只灵兽的点醒,便自研自学,修为能提升到如此境界,可见阁下的天赋果真了得。”
孟志泽在听完施金的遭遇后,顿时对这十恶不赦的恶徒,居然生出了一丝怜悯。
“天赋?天赋是个屁在老子的心目中,老子便是这天,老子就是这地。”
施金猛地朝战刀上吐了一口唾沫,紧接着,他居然用手擦拭着战刀。
少顷,施金目露凶光,突兀朝天咆哮道:“我欲揽天,天奈我何?我欲压地,地得哭泣这世间,谁阻挡老子,老子就杀谁。”
施金蓦然举刀,刀尖直指孟志泽。
孟志泽见状,无奈叹息一声,旋即沉吟了一会儿,孟志泽的眸子忽然一亮,他整个人也顿时神清气爽。
孟志泽忽然目光炯炯地凝视着施金,旋即朗声道:“执意要战,奉陪到底。那么便请阁下先出招。”
孟志泽说完这话,他浑身瞬间被一股浓艳的紫色斗气所包裹着,氤氲缭绕的紫色斗气,围绕着孟志泽的身体,缓缓旋转。
而施金一脸无畏的瞧着孟志泽,此刻,他也将自身的紫级斗气发挥到了极致,淡淡的紫色斗气,虽然比不得孟志泽的浓艳绚丽,却也霸气侧漏,犹如九天恶龙一般,瞬间呼之欲出。
激战即将开始,两名强大的紫级大地战士,所释放出来的紫色斗气,顿时激起一阵阵狂风呼啸
众恶奴知趣地朝后退得老远,而那些围观的人群,此刻也纷纷避得更远了一些,一直退到他们自认为比较安全的范围内,众人这才停住了脚步,旋即目不转睛的凝视着这场难得一见的较量。
“你的兵刃了?”施金正要动手,却见孟志泽的双手依旧空空如也,他便忍不住有此一问。
孟志泽摇了摇头,微笑道:“出门急了些,忘了带兵刃。”
孟志泽的龙舞银枪,取的乃是精品灵兽的兽灵骨,然后融合一些上等材质的陨石,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的冶炼,再历经了三千六百七十次的敲打,方锤炼而成。
龙舞银枪虽然未能达到神兵的标准,却也是件不同寻常的极品宝物。
酆琅城一役之后,孟志泽的龙舞银枪便落入了大岽敌军的手中,此刻被施金突兀问起,孟志泽只得暗中苦笑:“我总不至于回答施金,说自己的兵刃给弄丢了吧?”
“哦?没有带”
施金满脸疑惑地凝望着孟志泽,兵刃对于大地战士来说尤为重要。大地战士除了可以用斗气伤人以外,更重要的则是武技技巧,而合适的兵刃,对于这武技的施展是极为重要的。
孟志泽朝施金点了点头,旋即拉开马步,左手握拳,右手捏掌,拉开了武斗架势。
施金犹豫了一会,忽然双手高举战刀,朝孟志泽冷冷道:“既然你无兵刃可用,老子这便弃了兵刃与你一战,老子素来不太喜欢占别人便宜。”
施金说这话也不嫌臊,自打施金来到戎尔城以来,霸取强夺金银宝贝无数,连这等恶事都不算占人便宜的话,那么这世上的便宜也忒好占了吧?
孟志泽摇了摇头,道:“无妨,阁下尽可提着战刀来战。在下虽然不才,这手脚拳掌却是皆可为兵。”
施金闻言,心中暗喜,旋即喃喃自语道:“这小子自持修为比老子略高一筹,居然不使用兵刃,当真狂妄得很。
嘿嘿也罢!这是你自己选的,老子便占你一回便宜。”
施金愣了一会儿,旋即提着自己的战刀,便忽然朝孟志泽砍了过去。
孟志泽反应极快,就在战刀突兀砍过来的一刹那,他的脚步忽然便动了。
下一秒,便见孟志泽侧身移步,瞬间便欺身到了施金跟前。
施金的脸色霎时一变,因为他清楚的看见,孟志泽的右掌紧紧贴在战刀的刀背上,而他的左拳却是朝着自己的胸膛砸了过。
两团紫色斗气交缠在一起,相互撕咬拼斗,顿时便无形地激起了一道道强烈的冲击波,向着周遭蔓延开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我欲揽天完